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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村社区建设培训会议在秭归县召开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2-09-20 | 来源:民政部网 | 作者:
9月10日-14日,湖北省民政厅连续在秭归县召开了两期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培训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分析形势,交流经验,培训骨干,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陈新祥处长、宜昌市民政局副局长贺文喜、秭归县县长卢辉、县委副书记黄传喜,县委常委、副县长达娃才让,副县长王耀群参加会议。各市、州民政局基政科(处)长,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基政科(股)长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总结回顾了我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5年来所取得的基本成效:一是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二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三是乡村治理机制不断健全。会议指出,下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目标是实现“五个有”:即有一个统筹兼顾、符合社区发展规律的社区规划,有一套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的社区组织,有一批从实际出发、适应社区管理服务要求的公共设施,有一揽子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以公共服务为主的服务项目,有一支专兼结合、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工作队伍。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积极探索创新,整合资源要素,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群众自治、管理有序、设施配套、服务完善、生态和谐、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应把握的基本原则是:一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二是党委领导、政府推动。三是群众主体、共建共享。四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会议强调,民政部门作为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职能部门,下步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农村社区基本情况和农民的实际需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提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二是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拟定辖区内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供党委、政府领导决策。三是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为农村社区建设创造条件。四是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宣传表彰农村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奠定基础。五是指导和帮助乡镇、村或自然村做好社区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其次是要搭建社区平台,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服务。一是要搭建组织平台,建立健全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二是要搭建服务平台,完善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设施。三是加强农村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四是要整合资源,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邀请了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治制度研究所所长吴理财授课。会议代表观摩了秭归县农村社区建设现场。
责任编辑:潘颖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