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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鲁山县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2-09-17 | 来源: | 作者:
8月22日在鲁山县民政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县各类补助、救助款项已全部发放,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断增强。
今年以来,鲁山县积极抓民生、促稳定,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千方百计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积极贯彻执行低保民主评议、诚信承诺、长期公示、分类施保等10项制度,优化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确保了低保对象有退有进、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20元提高到2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1560元。上半年,共为25008户、36915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345.4万元;为3662户、7439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073.9万元。
积极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到286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1500元。4月中旬,县民政局同志深入各乡(镇、办事处),与五保对象见面,复核认定,确保五保对象有退有进、应保尽保。上半年,共发放五保资金450.7万元。
有效实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县民政部门与财政部门协调开展门诊救助,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大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力度,医疗救助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上半年,全县共救助城乡特困群众132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42万元。同时,临时救助工作将独生子女户、贫困大学生家庭纳入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救助面。根据困难情况,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上半年,共救助城乡困难家庭434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7.7万元。
完善孤儿保障制度。县民政部门建立了孤儿信息台账,完善了孤儿信息档案。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切实维护孤儿的各项基本权益。上半年,为293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17.58万元,人均月补助600元。
扎实开展救灾救济。据统计,上半年,全县共下拨救灾款240万元,面粉450吨,棉被3230条,帮助困难群众、特困职工和受灾户顺利过好春节和度过春荒。发放倒房重建补助资金280万元,圆满完成了因灾倒房重建任务。
民生工程推进,社会和谐团结。今年以来,该县民生工程使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社会秩序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来源: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潘颖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