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大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两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应当说,教育规划纲要落实进展顺利、成效逐渐显现。今天(9月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实施情况发布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介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情况。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问题,袁部长提到,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出现了进城务工人员。他们的子女相当一部分在接受义务教育,随着父母走,叫做随迁子女。留在家里的,叫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不是今天才出现的现象,这是在任何国家城镇化过程中、工业化过程中都会出现的问题。2003年,国务院提出“两为主”,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目前的状况大概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9.4%是在公办学校就读。应当说现在初步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2003年出台的文件允许随迁子女在义务学校就读,现在十年过去了,当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开始要考高中、考大学了,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客观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经过深入调研,起草了一个文件,2012年8月3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这个文件的主要精神有三点:
一要积极解决。我们要正视这个问题的存在,要正视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它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文件规定,各地在年底前要出台解决办法。
二要符合条件。解决这一问题要根据家长的条件,学生的条件,和城市的条件,积极稳妥推进。第一,他父母就在当地就业。第二,孩子有当地的学籍。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根据这三个条件,各地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三要因地制宜。各地根据人口流动的具体状况,制定具体的办法,提出具体的条件。在我们发布会的同时,教育部有几位负责同志正在开会,和各省市研究怎么落实国办转发这个文件。我们现在的态度是,积极推动落实国办转发这个文件,确保符合条件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防止高考移民,避免引起教育工作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