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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严重对政府负责人追刑责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1-12-13   来源:法制晚报
  

  地区假冒问题严重,地区负责人将面临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今天上午,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表示,将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体制,并推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范围,逐级开展督促检查。

  对履行职能不力,导致区域性、系统性侵权假冒伪劣问题发生的地区,将要追究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姜增伟说,当地的负责人将会面临经济处罚和刑事责任。“不仅仅纳入政府考核机制,而且相应追究领导责任,对领导工作失职,通过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结束之后,我国成立了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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