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基础工作,确保普查工作保质保量。截至目前,共普查单位2711个、个体户11169个,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获得1个国家级先进集体、5个省级先进集体、13名省级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为顺利完成经济普查工作,我市制定《格尔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广泛动员各行委、乡镇(街道)和农垦集团公司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确保数据核查质量,我市通过培训和单位核查,开展单位核查比对工作,认真抓好百名“两员”选调和培训,扎实开展普查区域划分、电子地图绘制核查工作,顺利完成73个普查区2062个地址点信息采集,共形成核查底册单位3595家,顺利完成328家季节性生产行业单位登记工作。
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准、实、清”普查目标,积极组织“两员”(普查员和指导员) 成立6个督查组,对近1.3万个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进行入户登记和PDA数据采集,分阶段进行现场督查指导,确保了源头数据质量。组织开展“最美普查员”及“十佳指导员”推荐评选工作,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建立日报及通报制度,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通过此次普查,摸清了全市基本单位和和个体户基本情况,建立完善了我市单位名录和经济指标数据,加强了核查队伍建设,准确反映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取得的成果,为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城市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记者 史玉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