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结合《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积极开展客运安全专项检查,向社会公布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下达挂牌督办整改通知,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客运车辆营运过程24小时监控制度,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对2014年省级挂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管理地区和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三是加大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针对过境长途客车、农村短途客运车辆易超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带“病”行驶的情况,严守高速公路重要出入口和农村道路城乡结合部,加大检查力度,对查到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不消除不放行。
四是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运制度。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监控资料、公路监控卡口,排查出凌晨2时至5时在我省境内行驶的客运车辆信息,及时通报车辆所属客运企业,责成其按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对驾驶人、车主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