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研中,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发现,民族地区就业形势总体上看是好的,但另一方面,民族地区正处在工业化初期向中期发展阶段,城镇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就业结构滞后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问题面临困难比东中部地区更多。
朱维群建议,提升经济总量,调整产业结构。对有条件在民族地区发展的清洁能源和不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优先布局建设。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用现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对民族地区给予倾斜。设立民族地区促进就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投资项目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要推动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促进东西部深度合作。”朱维群建议,一方面要利用自己在资源、区位、交通、原有产业等方面的有利条件,主动承接东部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另一方面要继续鼓励、支持劳动力走出去,到东部就业。
朱维群表示,应该把就业作为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指标,实行差别化的金融、税收、能源和财政政策,支持就业吸纳力较强的产业项目向民族地区城镇聚集。探索实施“双轨制”过渡政策。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等。
“应该以就业为导向,将地方高校更多转型为应用技术类大学,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重点。”朱维群认为,民族地区无论是普通教育还是职业教育,都要把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基础性公共课程。此外,政府要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适应城市现代生活,养成现代文明新观念,增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竞争能力,更好地同各兄弟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政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