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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将免征印花税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4-11-02   来源:新华社
  

  记者10月30日从财政部获悉,我国将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以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记者 高立、韩洁)

[责任编辑:康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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