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淮安市清河区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围绕涉法涉诉信访入口、处理、退出三个环节,展开工作。
一是严格诉访分流。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属于“诉”的范围,积极引导信访群众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属于“访”的范围,正确引导信访群众向事权部门反映,并及时分流到相关单位处理。
二是完善信访接待。坚持律师信访值班制度,建立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中心,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为辅的信访处置体系。涉及本部门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依法办理;属于其他部门办理的,各自做好接待登记,按诉访分流程序处理。
三是强化衔接配合。主动加强与信访部门协调配合,研究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积极指派人员参与协调处理;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100%提供法律援助。
四是依法信访终结。对于涉及本部门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符合信访终结条件的,严格按照信访终结听证、告知、备案要求,组织听证,送达终结文书,上报备案。并在信访终结办理程序中,要求着重释法明理,促进息诉罢访。
五是强化教育疏导。对已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仍上访或申请法律服务的,要求接访部门做好解释说明教育工作。对于区委、区政府交办稳控的,积极协助开展困难帮扶、教育稳控工作。
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存在执法办案不负责任、有错不纠正、群众合理诉求不解决等情形的,严格按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
来源:法制网江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