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政法工作总目标,蕴涵着丰富的法律哲理和法治理念,我们在司法实践中要深刻理解和切实把握好基本内涵,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公平正义”明确了司法工作的价值取向。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则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习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把“公平正义”作为司法的核心价值,在司法目标上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的工作不仅应着眼于化解个案中的矛盾纠纷,更重要的是通过法院裁判,在全社会树立行为规则,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要在化解矛盾中强调公平正义,不能为了化解矛盾而牺牲公平正义。
“人民群众”彰显了司法工作的本质要求。人民法院的本质在于它的人民性。人民法院直接面对的是当事人,当事人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当然是法院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但法院审判案件的结果、影响及其作用,不仅及于当事人,而且还及于广大的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感受是司法工作最根本的评判标准,这在服务范围上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人民法院不仅要依法处理好当事人的诉求,力争让当事人满意,而且要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真正通过依法公正办案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每一个司法案件”提高了司法工作的评判标准。司法的公平正义,是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体现出来的。人民群众往往会依据具体个案的处理对司法作出是否公正的评价。个别司法案件的不公,对于公平正义的破坏是巨大的。因为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这不仅会直接影响当事人对法治的看法,而且也会给当事人周围的人乃至对全体公众造成间接的负面影响。习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中提出的“每一个司法案件”,在工作标准上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更高要求。无论是重大还是小微案件,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无论是判决还是调解案件,无论是适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案件,我们都应尽最大努力依法公正处理好,为整体的司法公正打下坚实的个案公正基础。
“感受到”确立了司法工作的着力点。人民法院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能够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体现出来。人民法院审理每一个案件的过程,就是与人民群众密切接触的过程,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每一个具体环节,每一项具体工作,都影响着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认知和评价。一个能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判决,往往会对整个社会起到规范引导作用,提升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习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中提出的“感受到”,在工作方法上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更加深入地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既要通过公正的裁判结果让当事人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而且要通过规范的司法行为、良好的工作作风以及公平办案的态度,让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对人民法院工作总的要求。落实到具体个案中,我们认为应当体现为“公正”、“公平”、“公开”等内在的实质性要求。
一是裁判要公正。“公正”是司法公平正义的核心问题。案件的裁判是否公正是人民群众认知司法、理解司法、评价司法、信任司法的最直接依据。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裁判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强化监督制约,引导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自由裁量合法合情合理,坚决防止徇私枉法等司法腐败行为发生。要规范裁判尺度,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统一类案裁判标准,努力做到“同案同判”,引导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形成正确的认识和评价。
二是对待当事人要公平。“公平”是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之一。公平对待当事人,是公平正义在司法作风上的体现,是赢得当事人认可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不办关系案、人情案、权力案,保证裁判的公平。要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诉讼程序中要给予双方当事人平等答辩、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机会和权利,保证审判程序的公平。诉讼中法官要做到行为严谨规范、作风公道正派、形象中立庄重,与各方当事人保持同等的司法距离,在感情、态度、言行、举止上平等对待当事人,避免让当事人产生有亲有疏、有远有近的感觉,保证法官形象的公平。
三是诉讼活动要公开。“公开”是公平正义在诉讼程序上的体现,是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司法活动、感受公平正义的重要工作方法。要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坚持庭审公开,实行市民自由旁听庭审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制度,组织相关人员旁听有关案件制度,并尝试利用网络媒体,采取录播或直播形式公开庭审过程。要坚持裁判文书公开,做到裁判文书在法院内网全部公开,并逐步在互联网上公开。要加大审务公开力度,通过法院网站或“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公布法院的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消除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神秘感。要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巩固和扩大舆论宣传阵地,重点宣传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涌现出的典型,促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认同。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工作“努力”的目标,这更应当是一个“努力”的过程,只有让每一起个案都传递出公平正义,才能汇聚公平正义的正能量,实实在在地推进中国的法治进步,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
(作者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