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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喀旗采取措施保障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3-12-03   来源:发改委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全力做好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切实消除隐患,保障水源地安全。采取四项措施保障此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制定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方案落实计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二是加强保护区内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重点查看各排污企业环保手续是否完备、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合理确定和分解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管,确保辖区内水源地保护区内不新增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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