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海事局消息,江门辖区2007年、2008年、2009年海船事故分别占事故总数36.4%、41.0%、43.5%,2010年上半年海船事故占事故总数51.5%。海船事故占事故总数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比重较大,不容乐观。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江门海事局全面实行“进江海船”到港必查巡航监管机制,防范“进江海船”引发水上交通事故,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亚运水上交通环境,力求到港检查率达100%。
据介绍,“进江海船”船舶尺度大、吃水深、净空高,船舶操纵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但有的船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不了解航道宽度和水深,不掌握内河驾驶技能,不使用安全航速行驶等现象较为普遍。江门海事部门将通过窗口检查和现场巡航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船舶是否按规定办理进出港签证、船舶有关证书是否齐全有效、船舶是否配备足额合格船员、船舶技术状况是否满足航行要求、船舶装载是否良好、船员实操技能是否熟练、船舶是否存在违章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