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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2-12-26   来源:中国甘肃网   作者: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12年12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00举行《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新闻发布会。省农牧厅副厅长刘志民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2012年12月25日10:01:40

  主持人李海默: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已于今年11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为了让大家及时全面了解这方面情况,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省农牧厅副厅长刘志民先生,介绍《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首先,请刘厅长介绍情况。

  2012年12月25日10:02:09

  刘志民: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已经2012年11月20日省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国出台的第一个规范草原禁牧管理工作的政府规章。《办法》的颁布实施,对落实国家对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荒漠化和生态脆弱区草原实行禁牧、休牧制度,贯彻实施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健全草原保护工作的法制、体制、机制,从源头上扭转草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建设美丽中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下面,我就《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的起草过程、主要特点、贯彻落实等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2012年12月25日10:03:40

  刘志民:一、《办法》起草过程

  根据省政府立法计划,我们于2011年初组成了《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草案)》起草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甘肃省草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收集了省内外有关资料,起草了本《办法》。通过召开会议、函询等形式,广泛征求了省内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1年6、7月间,先后两次召集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意见,又组织进行了多次修改、补充。2012年2月10日,省政府法制办、省农牧厅相关处及单位又分别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草案。上报省政府后,省政府法制办征求了省财政、林业、民政、公安、人社、国土等有关厅局和14个市州意见,并在政府法制网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反复修改,形成了送审稿。

  2012年12月25日10:05:36

  刘志民:二、《办法》主要特点

  (一)突出地方特点,强化政府职能。一是将我省多年来在草原保护管理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一些好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归纳到了《办法》中,增强了可操作性。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甘肃省草原条例》中规定的授权性条款进行细化,并落实了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对禁牧制度的要求。三是明确规定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以及村委会相应的草原保护责任。

  (二)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管理体制。《办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禁牧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规定由省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草原生态预警监测情况,划定草原禁牧区,县级人民政府发布禁牧令,并对草原禁牧区域内的植被恢复效果进行动态监测预报。这样不仅加大了政府的组织和推动力度,更有利于各项政策措施和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靠实法律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办法》对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及乡村公务人员、草原管护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规定将禁牧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健全草原禁牧区域的巡查制度、举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补助资金发放公示等制度,为禁牧制度的全面落实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

  2012年12月25日10:08:12

  刘志民:三、《办法》贯彻落实

  《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的颁布实施,把我省禁牧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新阶段,也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各级政府和农牧部门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五位一体”建设的总体布局、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草原禁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办法》的基本精神,准确把握《办法》的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三是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积极开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谢谢大家!

  2012年12月25日10:10:03

  主持人李海默:下面,进行记者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在媒体名称。

  2012年12月25日10:10:12

  《西部商报》记者提问:目前我省草原生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们今后将如何解决?

  刘志民:近年来,我省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实施了退牧还草工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重大项目和政策,已经落实草原工程性禁牧3795万亩、行政性封山禁牧6214万亩、休牧面积6824万亩,初步遏制了草原生态环境加速恶化的势头,局部区域的草原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据监测结果,西部荒漠草原区植被盖度、高度和产量平均提高9%、21%和11%,青藏高原区平均提高15%、32%和19%。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全球的干旱对甘肃的草原印象很大,雨水减少直接影响草原牧草的减少。今年大家都看到雨水明显的增多,这是特别的一年雨水增多后草原上的草长的好。

  草原禁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草原超载过度,减畜任务大。减畜对部分地方牧民收入会产生一定影响;二是补贴标准偏低,国家预测每亩禁牧草原补贴6元(按照“四到”省的原则,我省根据草原分布类型、草原的生态价值和牧民对草原资源的依赖性等因素,确定为:青藏高原区、黄土高原区和西部荒漠区三个标准)。偏低的补贴标准对部分地区牧民实施禁牧计划有一定影响;三是禁牧将使部分牧民减少对天然草原的依赖,存在产业转移问题;四是禁牧草原监管任务重,缺乏专项管护经费。

  2012年12月25日10:15:23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提问:您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我省草原面积有多少?生态脆弱的有多少?草原保护的经费是怎么解决的?

  2012年12月25日10:16:20

  刘志民:我省草原面积2.68亿亩,可利用的2.41亿亩,在全国位居第六,草原占全省面积的39.4%,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不可忽视的部分,对我省乃至全国发挥着水源涵养和生态屏障的作用。长期以来受干旱、超载放牧、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矿藏开采等影响,全省90%以上的草原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破坏。生态环境有一个自我恢复的能力,不管是森林还是草原,只要创造或者达到生态自我恢复的条件就会自己修复。

  过去我们草原急剧退化一是全球干旱,二是我们过度放牧,三是修路等的破坏加速了草原退化的程度。我们根据的情况,请求国家加大生态草原保护方面的支持力度,2011国务院128此常务会议决定在8个省市及新疆兵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确定这项政策的时候,我省草原退化的实际情况上报了1.27亿亩的禁牧面积。国家按照我省上报的数字核定了面积,按照国家预测每亩给了6元钱的补助,这样我们每年有6亿元的禁牧补助,钱是国家财政直接拿出来给牧民的,直接拨发到牧民的一卡通或者一折通上。从2011年期我们每年都有草原补助奖励资金11.4320亿元,2011年的已经发下去了,2012年的快发完了。国家规定禁牧一个周期为五年,从我省草原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草原还需要长时间的禁牧恢复。

  2012年12月25日10:22:13

  省互联网新闻中心记者:我是省互联网新闻中心记者。今天我们的发布会在腾讯、新浪、网易、新华等各大微博同步发布,我们的微博粉丝也对此次发布会比较关注,在我们发出有关发有关内容后跟帖,为依法惩处违法行为,防范草原“有禁不止”现象的发生,《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在法律责任方面作了哪些完善?

  刘志民:《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对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管理人员及乡镇政府、草原管护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一予以明确。一是规定将草原禁牧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草原禁牧区域的巡查制度、举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奖励资金发放公示等制度,为禁牧制度的全面落实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三是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的禁牧工作,给乡镇政府明确了责任,并且要确定具体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四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实施政策的时候每个村根据面积聘用一到两位草原管护员,作为公益性岗位统一性管理一年一聘,专门管理草原。

  2012年12月25日10:25:21

  《甘肃农民报》记者提问:实施草原禁牧,关键是要健全各项制度。对此,《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在管理制度方面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2012年12月25日10:25:53

  刘志民:我省多年来在草原保护管理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一些好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这次总结归纳到了《办法》中。一是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划定的草原禁牧区,发布禁牧令,在草原禁牧区域的主要出入口、围栏区域、人畜活动区域设立界桩、围栏、标牌等设施。二是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草原禁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户都应当签订草原禁牧管理责任书。三是实施禁牧的农牧民可以享受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规定的禁牧补助。四是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整合涉及牧区、牧业、牧民工作的各类资金和项目,扶持草原禁牧区域农牧民发展舍饲圈养。五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草原禁牧区域内的草原植被恢复效果进行动态监测预报,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2012年12月25日10:32:00

  《中国环境报》驻甘记者提问:《甘肃省草原禁牧管理办法》的制定对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有什么现实意义?

  刘志民:甘肃省有2.68亿亩草原,占我省总面积的39.4%,我省草原面积广阔。草原是我们甘肃省生态环境中的一个主体,发挥着重要的生态功能的维持和保障作用,也是一个重要的物质基础。《办法》制定后通过动员全省上下各级领导,大家共同努力,保护沙化、盐碱化的草原,使它休养生息。另一个方面就是草畜平衡区合理放牧,减少草原的破坏,减少草原的不合理利用,减少草原上各种不必要的有害的活动,经过多方面的努力,我们的草原会有所恢复。草原生态的保护与恢复,再加上林业生态系统的功能和全省各级各族人民对生态文明的渴望,通过生态文明化建设和对生态功能的保护,建设美丽甘肃,建设美丽中国,这样甘肃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2012年12月25日10:35:17

  主持人李海默: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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