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北京人权论坛,确立了“科技、环境与人权”的主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人员柳华文先生在提交的报告中阐述了科学技术与人权主流化的命题。
国新网:把科学技术纳入人权的视角进行评估和检审具有哪些意义呢?
柳华文:今天我们为什么要讨论在科技工作当中纳入人权的视角呢?是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非常的迅猛,影响到了每一个人,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甚至是跨国界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必须自觉的、有意识的考虑它与人权的关系,它对人权的影响。
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史以来都极大的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给人类带来了福利。但是因为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也完全有可能具有破坏性的、危害性的影响。甚至影响到了个人、国家、甚至是人类社会。所以必须在立法决策、政府工作与相关的科技工作当中,考虑对人权的影响。另外对整个社会来说,比如说科技工作者、企业等,也应当考虑到在他们的科学技术研发以及应用过程当中对环境是什么影响、对于人权是什么影响。
国新网:促成科学技术与人权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是什么?
柳华文:我觉得有两个重要的途径,一个途径就是对于政府来说,应该有意识的在立法和决策这个过程当中,考虑对于人权的影响。
对全社会来说,要加强人权教育。这些年来我们国家非常的重视人权教育。在第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当中就明确的提出了要在中小学教育当中,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人权教育。
在我们今年颁布的第二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当中,提到了要传播人权知识,提升人权理念。也提到了在公务员培训,在大、中、小学,以及企业的文化建设过程当中,都要加强人权教育,
人权教育一方面要让大家有更多的知情权,作为公民,享有的权利享有的义务。让大家知道,公民跟国家、跟社会、跟政府是一个良性互动的关系。另外一个方面,大家要考虑,把人权的视角纳入到自己的工作当中,这就包括科技工作,科技的实验,研发、发明、发现,以及他们的应用,都要自觉的,有意识的考虑对人权的影响,让科技真正造福人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