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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人权研究中心人权法律制度研究室主任赵正群:发挥微博正能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发展(2012-12-12)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2-12-12   来源: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正群第五届北京人权论坛上表示,信息公开法制建设与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互为表里,相互作用,已经成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中密切关联,又相互包容、相互支持的两顶重要内容。

    国新网:感谢赵教授,接受我们《国新网》的采访。请问您,在我国目前公开参与信息公开法制建设的主要途径和形式有哪些? 

    赵正群:据我考察,在中国目前公众参与,信息公开法制建设这样一项新的法制文明建设的工作当中,公众参与从主体上可以简单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公民个人和有关群体的参与。另一部分是社会组织,主要是社会公益组织,还有一些专业人士,也包括学术、教学、思想宣传这样一些组织的参与。就个人和全体参与方面来看,他们的参与更多都是和个人、特定的群体权益相关。社会组织的参与,特别是公益组织的参与事项,常常是更多的和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相关。

    国新网:作为一名人权理论工作者,您一定会非常的关注博客和微博客这样新兴的网络传播形式在信息公开制度法制建设中日益强大的作用,请您谈谈您的见解。

    赵正群:博客和微博作为一种新兴网络技术,应该说它对整个社会治理,对整个经济文化的发展,作用是非常多方面的。博客、微博这种新的网络交流方式,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官民互动方式,甚至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也直接上网和广大网民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这种面对面的交流,密切了我们长期以来强调的党和民众的密切联系,非常有利于党中央的上情和基层民众的下情的相互交流,有利于上情下达,也有利于下情上达。是非常好的官民互动交流方式。

    赵正群:但由于我们国家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我们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所以在网络的建设当中,在使用博客、微博这样一些新的网络交流沟通技术当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消极的现象,甚至出现了一些造谣生事的网络谣言,也出现了一些侵害其它公民或者组织的名誉权、人格权,这样一些侵权行为,对于这些行为,我认为他不仅有违于社会公共道德,同时也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大家都知道,网络上曾经发生过的一些自然灾害的谣言,也有一些政治谣言,都极大的伤害了和谐发展的大局。

    赵正群:对于这样一些行为,无论是从公众这个层面,还是从管理机构的方面,都应该加以必要的制止。我们广大的网友、网民。一是要自律,第二还要互相帮助,我们要一起来鼓励净化网络环境,使包括微博、博客这样一些新的网络交流手段,充分发挥它的正能量,努力克服它的消极因素。共同建设一个健康、文明,有利于促进我们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潘颖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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