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
刘平均:谢谢你的提问,我分两方面回答你的问题,质检总局在知识产权方面重点开展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这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一个惯例,中国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十年以来,质检总局一共批准实施了对国内1168个产品的保护,涉及到食品、农产品、工艺品等等,范围涵盖了31个省市自治区。按照国际惯例,地理标志产品体现了地理环境、产品质量、制作工艺和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优良品质,获得这个荣誉的产品,我们初步测算,经济效益平均提高20%以上,有的甚至提高到1倍以上。中国还开展了在这个领域的国际合作,参加了WTO知识产权的谈判,与欧盟、日本、哥斯达黎加等一些国家签署了相关的互认协议和工作组会议的备忘录。先后批准了法国的干邑酒、苏格兰威士忌在中国产品的注册保护,组织了茅台、龙井茶等15个产品参加了巴黎的国际博览会。同时,我们也按照国际惯例加大对地理标志保护、侵权违反行为的查处,近年来,我们一共查处了“五常”大米等十个产品的侵权保护假冒行为,保护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合法权益。
2011-03-13 10:40:29
刘平均:
第二,我也借此机会介绍一下打击侵犯假冒伪劣这方面的情况。我先给大家报告一个数字,“十一五”期间质监系统共查处违法案件124万起,涉及金额198亿元,移送公安机关812起。因为时间关系,我只能把数字给大家报告一下。
2011-03-13 10:44:23
刘平均:
我谈谈下一步我们重点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采取的六项措施:
2011-03-13 10:44:40
刘平均:
一是我们要逐步建立把质量考核指标纳入对各级政府的考核目标,重点解决企业的主体责任和企业的质量事故的报告问题。二是从今年开始实施国家省市县四级的质量分析报告制度,按照每季度、每年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质量总体情况和质量安全的情况,这个就能够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出现区域性的质量问题。三是加快建设质量诚信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让社会来进行监督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四是开展区域整治和创建品牌示范区建设,为我们下一步产业集群的发展创造一个优良的环境。有些地区产业发展非常需要一个健康的环境,我们就结合建立示范区的建设,规范示范区的准入制度,让那些假冒伪劣小的企业一露头就把它打掉,也是避免出现区域性的质量问题。五是建议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现在的法律规定是5万元才能够移交公检法,我们建议把假冒伪劣的犯罪行为由结果罪修改成行为罪,凡是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犯罪,不论数据大小,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严惩。六是开通了“12365”的投诉举报电话,我们要把这个建成让全社会都能够共享的资源平台,切实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谢谢。
2011-03-13 10:45:02
法制日报社、法制网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请问阎副局长,“两会”期间很多代表都提出了关于著作权方面的建议,请问我国的著作权法的修订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
2011-03-13 10:45:47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阎晓宏回答记者提问
阎晓宏:谢谢,你的这个问题也是我很关心的问题。中国的著作权法是1990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到现在已经21年了,在21年期间有两次局部性的修订,一次是2001年我们加入WTO,为了符合《与贸易规则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我们作了局部的修订。第二次是去年,中美的知识产权争端案后为了执行WTO的裁决,对著作权法也做了局部的修订。应当说著作权当时出台是一个很好的法律,但是社会发展二十年,从现在的技术和社会发展来看,有很多地方已经不适应了,特别是一些国际条约都进行调整,我们当时制定出台法律的时候是根据当时情况,现在还有很多不明确的地方,比较难操作的地方,比如说法定许可作品怎么样付酬、教科书作品怎么付酬,包括录音制品制作者的表演权、广播权的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一次比较全面的修订著作权法的工作中来完成。我了解社会各界,包括“两会”很多代表都对修改著作权法都提出了积极建议,国务院现在已经把著作权的立法纳入到立法计划中,什么时候需要全面地修订这部法律由全国人大审定。谢谢。
2011-03-13 10:46: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