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
贺化:谢谢这位记者。我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知识产权战略是在2008年6月5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两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战略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有三个方面:
2011-03-13 10:09:03
贺化:
第一,战略实施工作体系已经基本建成,这个工作体系是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各个部门、各个地方齐头推进这一工作体系,据了解,现在16个部门已经制定了本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和实施意见,还有7个部门成立了领导小组。
2011-03-13 10:09:52
贺化:
第二,各个地区积极落实战略纲要。据我了解,共有25个省区市,包括新疆建设兵团已经制定了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战略或者是实施意见,还有93个地级市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或实施意见,整个战略的实施呈现出了由国家到省市、从东到西、全面展开、梯次推进的局面。
2011-03-13 10:13:45
贺化:
第三,各个部门正在加紧推进战略的实施,每年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制定一个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2009年和2010年一共出台并且完成了400多项措施,整个战略实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2011-03-13 10:14:34
贺化:
您的第二个问题是我们保护知识产权是为了什么,很多同志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我觉得有这样两句话非常重要,我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科学的抉择、坚定的承诺。什么是科学的抉择?科学的抉择就是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过程中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支撑,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其中保护是关键。如果离开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显然创新型国家建设将很难实现。
2011-03-13 10:15:14
贺化:
从坚定的承诺来谈,我们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在30年的时间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对此,我们对于创新主体,包括国内外的创新主体,给出的回答是对此我们有坚定的承诺,就是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总之一句话,我觉得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我们国家自身发展的需要。谢谢。
2011-03-13 10:17:48
记者:
请问孟庆丰局长,材料里讲到了公安机关的“亮剑”行动,但有点疑问,其中讲到了八种犯罪活动,比如说印刷复制盗版出版物、盗版光盘、假冒商标等等,过去公安机关也在做这个事情。这次这个行动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特别想知道在打击网络犯罪和涉及民生犯罪方面公安机关有什么特别的成就?谢谢。
2011-03-13 10:21:16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孟庆丰
孟庆丰:谢谢记者小姐的提问。我想利用这个机会要感谢媒体朋友对我们公安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特别是这次对“亮剑”行动给予的支援和监督。提到“亮剑”行动,我们专门发了一个稿子给记者朋友们参考,我们确定的八类重点是根据当前知识产权犯罪的总体态势,也是根据政府要高度关注民生,要走科学发展的道路确定的一些重点。这八类重点在过去也有打击,随着知识产权形势发展的变化,知识产权犯罪目前大概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犯罪继续高发;二是侵害领域广泛,特别是在网络上都有新的发展;三是地域的扩散,包括在中西部都发生了严重侵害民生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四是犯罪的隐蔽和创新;五是犯罪的国际化。国务院专项行动定的时间是半年,所以我们要集中打击某几类犯罪,是我们采取的一种有效的策略。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位记者朋友提出在打击网络犯罪和打击民生类犯罪方面我们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果,我可以给你介绍这样一个数据,目前“亮剑”行动已经破获的案件是5442起,其中涉及到网上侵权的案件达到了183起,这个数量并不大,但还要注意,我们“亮剑”行动以来破获案件涉案价值是45亿,网上侵权案件就占了5亿,超过了10%,可以说对网上侵权以及打击盗版、利用网络进行知识产权犯罪,公安机关打准了某些要害。
2011-03-13 10:26:41
孟庆丰:
民生类的案件,包括假食品、假药品、假农资,包括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等,这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直接危害国家的战略安全、粮食安全、农业安全,所以公安机关进行了严厉的打击。目前为止已经破获直接关系到民生类的案件1420多起,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我们相信“亮剑”行动在大家的支援下会取得更好的成果。谢谢。
2011-03-13 10:27:45
日本共同社记者:
我想问关于商标的问题,有些日本企业认为中国的一些企业注册了日本企业的商标,或者日本的地理标志,还认为仿冒产品损害日本企业的利益,中国怎样应对这样的问题呢?
2011-03-13 10:28:38
付双建:
我们和日本关于商标方面的合作,我个人认为是比较好的。我们双方签署了加强商标领域方面合作的备忘录,每年都有商标合作的代表团来访。你提到的问题我们确实也遇到了,我想解释几点:一是各国商标制度有明显差异,按照中国商标法,县以上的行政区划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对于外国的地名,商标法规定,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您说的情况中涉及的日本地名可能是不为公众熟知的日本地名,被国内有的企业注册了。应当说,并不违反中国商标法律制度。
2011-03-13 10:33:20
付双建:
二是按中国商标法,有其他含义的地名是可以获得注册的。你提到的情况中,涉及的日本地名可能是有其他的含义,而不仅仅是地名,因而具有显著特征,可以获得注册。我们也曾接到日本方面的有关反映称,有一些日本地理标志被在中国注册了,我们也非常重视。对确实属于公众熟知的日本地名,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程序或撤销程序予以解决。当然我也希望日本方面应该关注中国的商标注册公告,一旦发现知名的日本地名或地理标志被初审公告,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这是法律规定的救济程序。当然我们也更加期待中日今后的合作能够使商标和地理标志得到有效的保护。谢谢。
2011-03-13 10:34:20
经济时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质检系统全国老百姓都盯着,质监系统做了什么、成效怎么样,大家都很关注。我的问题是,质检系统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2011-03-13 10:3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