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报告》显示,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得到全面落实。然而,一些西方人士却罔顾评估报告所详细列出的事实和数据,无中生有地指责中国的人权发展,让人不由怀疑其是何居心。
缺乏事实支撑的批评只能是噪音。评估报告的事实和数据证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符合中国国情,取得了巨大成就,这一点是再大的噪音也无法改变的。展望未来,只有坚持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中国的人权事业才能健康发展。
一切国家的一切人,都应享有自由和平等的权利。这是人类的普遍追求和共同理想。但受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社会制度等因素的影响,不同人群和国家对人权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要求,面临和需要优先解决的人权问题也不尽相同。
2009-2010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发展最困难的两年,历史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肆虐,对人民生活和人权保障构成严重威胁。与此同时,中国重大自然灾害频发,抗灾救援和灾后重建任务十分艰巨,人民生命财产和人权保障面临巨大挑战。
中国政府果断推出一系列应对措施,投入超过4万亿元,加快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在全球率先实现了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和人民生活的明显改善。面对重大自然灾害,中国政府迅速而高效地组织抗灾救援和灾后重建,将人权保障融入一系列政策措施之中。目前,四川汶川地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和灾区经济发展水平已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玉树强烈地震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的恢复重建有序推进。
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了人权事业的重大进展。西方一些个人和组织对此却视而不见,反而批评中国的人权评估体系完全忽视“人权中人的因素”,甚至还有个别人指责《行动计划》设定的指标含糊不清。
事实是怎样的呢?为大力促进中国劳动人口的就业和再就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动计划》规定“落实就业促进法,实现城乡就业统筹,促进就业增长。2009-2010年,新增1800万城镇就业人口,转移1800万农业劳动人口,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问题。”
评估报告显示:“两年来,城镇新增就业227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1939万人,分别超出《行动计划》目标的26.1%和7.7%。截至2010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低于《行动计划》预定的5%。”
《行动计划》提出严禁刑讯逼供。据评估报告显示:“司法机关出台关于刑事证据制度的司法指导性文件,依法保障人身权利。201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下发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供述和证人证言等,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行动计划》提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修改选举法,完善选举制度,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对此,评估结果表明:2010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修改选举法的决定,规定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进一步完善了关于选举机构、选举程序等规定,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
事实上,《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中国人权事业所取得的巨大进步,得益于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人权方面走出的一条适合自身国情的发展道路。这条道路的特点是坚持以人为本,以稳定为前提,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关键,以法治为保障,促进公民、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全面协调发展。
中国人民不会因为一些人的无端指责就轻易放弃这条道路。相反,顺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中国的人权事业必将会随着现代化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进步。
这条道路不仅是中国国情所决定的,更是国际社会主流所期待的。2009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在审议中国人权状况时就曾明确指出:国际社会希望中国继续其发展和保护人权的努力,与其他国家分享中国减贫、发展等经验,继续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积极的建设性作用,鼓励中国走符合本国国情的道路。
正如一些有识之士所指出,有人借人权问题攻击抹黑中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但事实是中国人权事业始终在进步。有些人拿人权问题来指责中国,可能并不是因为中国的人权出了什么问题,而可能是出于政治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