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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1-07-28   来源:人民网   作者:

  ·基本国策的确立: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条:“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基本内容: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重要举措:节能目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耗能大户每年提交用能报告,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促进节能有激励政策,国家对生产、使用法律规定推广目录的需要支持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实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责任编辑:乔星]
 
  相关文档
  ·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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