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特区政府4月9日回应美国人权报告时表示,行政机关制定及执行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民意,确保政策合理并能贯彻政策目标。行政机关亦一向重视立法会作为反映社会意见的重要渠道,并配合立法机关的工作。
就美国国务院2010年度人权报告中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评论,政府发言人当天回应说,在香港政制发展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07年12月作出的《决定》,已为香港订下普选时间表,即是可于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及2020年普选立法会。另外,2012年两个选举办法可以进一步民主化。
立法会在今年3月3日及5日分别通过了《2010年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及《2010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以落实政改方案。
发言人说,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香港市民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受《基本法》第二十七条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所保障。
发言人强调,特区政府坚决维护言论和新闻自由,并且提供合适的环境,让新闻业在最少的规管下自由蓬勃发展。香港一向尊重言论及新闻自由。一直以来,香港的传媒都积极监察政府,广泛并自由地评论本港及外地的新闻,以及政府的政策和工作。
发言人表示,港府一直致力消除歧视和促进少数族裔人士的平等机会。于2009年7月全面实施的《种族歧视条例》对所有人免受种族歧视提供了法律保障。平等机会委员会负责执行该条例,并且通过公众教育活动在社区宣传种族平等。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已于去年4月发出促进种族平等行政指引,为有关的政策局、部门和公共主管当局在促进种族平等和让少数族裔人士能平等地使用主要的公共服务方面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