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强教授指出,19世纪中叶以来,中西由交冲而交往的过程,实际上是西方国家执条约以范围中国的过程,因此导致了中国和西方国家的交往的不对等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利益均沾,二是领事裁判权下的治外法规为西方人所用、所利。此外,诸条约基本为地方性的,因此也就变成地方官、地方老板姓与西方人接触的过程,由此导致的冲突。领事与公使间的冲突也直接体现西方人的利益、利权、意志和规则。综上种种,中国人在此过程中完全被条约所拖曳,中国人和中国社会的深刻变化也就由此产生。 (来源:第四届世界中国学论坛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