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推动现代化发展和人权进步一直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的不懈追求。正如胡锦涛主席所指出的那样:“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中国人权事业也实现了历史性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党和政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人权事业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谱写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近年来,中国政府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强调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使社会更加公正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中国一方面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大力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致力于促进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2009年,面对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中国政府采取果断措施,投入4万亿元,着力“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保持了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同时,制订实施首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以国家规划的形式明确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将人权发展纳入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之中,使中国的人权状况得到了切实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