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他加禄语:Republika ng Pilipinas,英文: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当地华侨或称作菲律滨)位于亚洲东部,是由西太平洋的菲律宾群岛(7107个岛屿)所组成的民主国家。
简介
菲律宾共和国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位于亚洲东南部,西濒南中国海,东临太平洋,是一个群岛国家,共有大小岛屿7107个。这些岛屿像一颗颗闪烁的明珠,星罗棋布地镶嵌在西太平洋的万顷碧波之中,菲律宾也因此拥有“西太平洋明珠”的美誉。该共和国分吕宋、米沙鄢和棉兰老三大部分,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主要成员国,也是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24成员国之一。
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建立之时,菲律宾也是其中参与国家。菲律宾大部分是由山地、高原和丘陵构成,北部属海洋性热带季风气候,南部属热带雨林气候,年平均气温27℃。菲律宾在二战后的1950年代至1970年代之间,与日本、缅甸同属亚洲最富国之一;目前是新兴工业国家及世界的新兴市场之一。

菲律宾国徽
国徽
菲律宾共和国的国徽呈盾形,盾形的下面有一条飘带,上面写着“菲律宾共和国”。盾形国徽的图案代表菲律宾的三个历史时期,即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美国殖民统治时期和菲律宾共和国时期。国徽的上方和中部代表菲律宾共和国时期,底色都是白色,上方有三个金黄色的五角星,代表菲律宾群岛的三大区域----吕宋、米沙鄢和棉兰老。中部是有八道金黄色辐射线的太阳,表示阳光普照全国。国徽的左下方代表美国殖民统治时期,蓝色的底面上绘有一只向左看的金黄色的美国秃头鹰,左爪握着橄榄枝,表示和平;右爪握着三支矛,表示随时准备战斗,以保卫和平。国徽的右下方代表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红色的底面上绘有一只跃立的金黄色的狮子,这是采用当时西班牙王国国旗上的竞狮图形。

菲律宾国旗
国旗
菲律宾共和国国旗是在反抗西班牙殖民统治、争取自由和独立的斗争中制定的。上半部为蓝色,下半部为红色,左边为一个白色等边三角形。三角形中央有一个黄色的太阳,周围有八道长的光线和一些较短的光线;三角形的每个角落各有一颗黄色的五角星。蓝色代表和平、真理和正义;红色代表爱国心和勇敢;白色等边三角形代表平等。三角形里的太阳代表自由,表示阳光普照全国。八道光线代表1986年最先拿起武器反抗西班牙统治的八个省,其余的光线代表其他各省。三颗星象征菲律宾群岛的三大区域----吕宋、米沙鄢和棉兰老。
同中国的双边关系
1、双边政治关系回顾
中国同菲律宾于1975年6月9日建交。建交32年来,中菲关系总体发展顺利,双方政治互信不断增强,各领域合作成效显著。
建交以来,中菲高层互访不断。马科斯总统(1975年6月)、阿基诺总统(1988年4月)、拉莫斯总统(1993年4月)、阿罗约副总统(2000年3月)、埃斯特拉达总统(2000年5月)、阿罗约总统(2001年11月、2004年9月)等先后访华。李鹏总理(1990年12月)、乔石委员长(1993年8月)、江泽民主席(1996年11月)、朱镕基总理(1999年11月)、李鹏委员长(2002年9月)、吴邦国委员长(2003年8月)、胡锦涛主席(2005年4月)等先后访菲。
江泽民主席1996年对菲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同意建立中菲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合作关系,并就在南海问题上“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达成重要共识和谅解。2000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二十一世纪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确定在睦邻合作、互信互利的基础上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胡锦涛主席2005年对菲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确认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战略性合作关系。
2006年,菲参议长德里隆(4月)、副总统德卡斯特罗(6月)和众议长德贝内西亚(6月)先后访华。
2007年1月,温家宝总理出席在菲律宾宿务举行的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并应菲律宾总统阿罗约邀请,对菲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愿共同全面深化中菲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战略性合作关系。两国政府和企业还签署了经贸、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等领域的一系列合作文件。
两国外交部自1991年起建立磋商机制,迄今已举行14次外交磋商。中菲除互设大使馆外,中国在宿务设有总领馆,2007年3月在拉瓦格开设领事馆。菲在厦门、广州、上海和香港分别设有总领馆。
2、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2006年双边贸易额234.1亿美元,同比增长33.4%。截至2006年底,菲累计在华投资实际使用金额22亿美元。2006年6月,首届中菲经贸合作论坛在马尼拉举行,双方签署建立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2007年1月,两国政府签署关于扩大和深化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的框架协定。
两国农业合作发展迅速。1999年两国农业部签署《关于加强农业及有关领域合作协定》。2000年双方有关部门签署中方向菲方提供1亿美元信贷协议书。由中方援建的“中菲农业技术中心” 于2003年3月在菲竣工。中国优良杂交稻种和玉米在菲试种成功,现正逐步推广。2004年两国签署《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07年1月,两国农业部签署《关于扩大深化农渔业合作的协议备忘录》。
两国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不断加强。2003年8月,两国就合作建设菲北吕宋铁路项目分别签署谅解备忘录,中国政府向菲政府提供4亿美元的优惠出口买方信贷。2005年4月,中国政府决定再向菲提供5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用于菲基础设施建设。同月,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菲律宾共和国贸工部关于基础设施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007年1月,中国又向菲提供5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用于菲铁路建设等重大发展项目。
两国矿产资源开发合作取得进展。2005年1月,中国商务部和菲贸工部签署《矿业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月,五矿化工商会组团赴菲出席国际矿业大会。4月,中菲两国石油公司签署《关于在菲律宾西北巴拉望海域卡拉棉区域上游项目合作的框架协议》。
3、文教、科技、军事等领域的交往与合作
中菲在文化、科技、司法、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两国迄今签署了13个双年度文化合作执行计划,举行了13次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共确定了244个科研合作项目。我新华社在马尼拉设有分社。中央电视台第四套节目在菲落地。两国签有:《科技合作协定》(1978年)、《文化合作协定》(1979年)、《民用航空运输协定》(1979年)、《体育合作备忘录》(2001年)、《信息产业合作备忘录》(2001年)、《打击跨国犯罪合作备忘录》(2001年)、《引渡条约》(2001年)、《打击贩毒合作协议》(2001年)、《旅游合作备忘录》(2002年)、《海事合作谅解备忘录》(2005年)、《青年事务合作协议》(2005年)、《卫生和植物卫生合作谅解备忘录》(2007年)、《文化遗产保护协议》(2007年)等一系列合作文件。
中菲结有18对友好省市,分别为杭州市和碧瑶市、广州市和马尼拉市、上海市和大马尼拉市、厦门市和宿务市、沈阳市和奎松市、石狮市和那牙市、抚顺市和利巴市、海南省和宿务省、三亚市和拉普拉市、山东省和北伊洛戈省、淄博市和万那威市、安徽省和新怡诗夏省、湖北省和莱特省、柳州市和穆汀鲁帕市、贺州市和圣费尔南多市、哈尔滨市和卡加延-德奥罗市、来宾市和拉瓦格市、北京市和马尼拉市。
近几年中菲军事交往增多。2002年4月,菲国防部长雷耶斯访华;6月,菲律宾空军司令迪凡叟访华,菲海军舰队首次访华;9月,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访菲。2004年,菲武装部队总参谋长阿巴亚和国防部长克鲁兹先后访华,双方建立年度防务安全磋商机制。2005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熊光楷上将赴菲,与菲国防部副部长桑托斯举行中菲首次防务与安全磋商。2006年5月,菲武装部队总参谋长森加上将访华。10月,菲国防部副部长桑托斯访华,双方举行第二次中菲防务安全磋商。同月,我海军北海舰队访菲,与菲海军举行非传统安全联合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