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焦非 摄影)
2013年12月19日,国新办举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关于国资委的职能定位,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还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此有三方面理解:
一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更加突出了出资人代表的性质,更加突出了国有资本的运作,更加强调从出资人的角度来加强监管。
二是实践已经表明,十六大确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正确的、成功的。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用了“完善”两个字,表明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继续坚持,同时对现行体制不完善的地方要抓紧完善。
三是国资委所监管的企业,不管它是什么形态的企业,都是由国资委来履行出资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