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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十条措施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3-11-21 | 来源: | 作者: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焦非 摄影)
2013年11月20日,国新办举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决定》内容解读吹风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针对国有企业发展当中存在的问题,大概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一共有十条措施。
第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第二,要求要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第三,要改革国有资本的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家国有资本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第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第五,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的比例,这是最清楚的,到2020年要提高30%。
第六,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这就意味着今后对国有企业的改革要分类推进。
第七,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第八,深化企业内部改革。
第九,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第十,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责任编辑:付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