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12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预算司司长李敬辉介绍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有关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至关重要。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同时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
6月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六保”主要靠市县落实,也给市县财力带来很大缺口。会议确定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这是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做法。
一是明确资金范围。主要是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元相关资金。二是细化分配流程。根据正常转移支付、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特点,分门别类地细化制定资金直达流程。三是实施台账监控。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监控系统,实现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四是压实地方责任。省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资金全部下达到市县,也要将更多的自有财力下沉基层。市县财政部门要科学安排财政支出,强化公共财政属性,以民生为要,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五是加强监督问责。财政、审计、人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直达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有利于压实省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省级政府的保障职责,将更多的财力下沉到基层,市县财政部门要统筹上级直达资金和其他的资金,包括自有财力,科学安排财政支出,要强化公共财政的属性,以民生为要,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从而确保新增财政资金能够发挥“六保”特别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的重要作用。
主编:朱 君
监审:夏 珺
编辑:宋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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