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安部向网友普及安全知识 将开发APP实现犯罪举报移动化

6月5日,多位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官员在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中为普通网友进行讲座。(主办方供图)
日前,在刚刚结束的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中,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多位官员集体现身。6月5日,在以法治日为主题的“网络安全知识大讲堂”中,他们面向普通网友介绍了公安机关近年来在保卫网络安全方面做出的工作,并介绍了如何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等知识。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邓宏敏在活动致辞中说:“根据最近几年公安机关的统计,传统违法犯罪与此前相比基本上处于持平状态,个别犯罪行为还略有下降的趋势。但是,网络犯罪一直处在持续高发的状态,特别是网络攻击破坏、网络诈骗、网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以及贩卖违禁品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
邓宏敏介绍,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坚持清理整治打击并重,清理网上违法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权益的违法信息近80万条,查办违法犯罪案件7万余起。
随后,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其他官员也分别发言表示,目前网络犯罪种类繁多,作为网民,应正确认识网络空间,并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及时准确的举报,结合网络今后的发展,网络犯罪举报工作的下一步将开发APP移动终端,加大警示、提示信息推送的力度、频度,拓展举报网站的社会影响力。
网络诈骗种类繁多,网购、网上酒托诈骗呈高发趋势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处长卫琪在讲座中说,目前网络诈骗的种类大概有四十几类,当中部分网络诈骗处于高发状态。“这些诈骗中第一类就是利用QQ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盗取QQ,冒充好友手段向被盗号者通讯录中的亲友借款。”卫琪提醒,遭遇此类情况,一定要以通电话等方式跟对方先联系,确认以后再转账。
除此之外,卫琪还介绍了犯罪分子如何通过网银升级、虚假网络中奖信息进行诈骗。他说,有的犯罪分子通过伪基站伪装成银行发欺诈短信,诱骗用户登录仿造的网站,输入银行的相关信息,最终盗取受害人的资金。
网络购物诈骗也是今年高发的网络诈骗类型。卫琪介绍,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开网店,或者直接开设购物网店,但是商品主要来自于走私等非正常渠道的物品,一旦购物者信以为真就会被诈骗。
最后,卫琪还提到了近来非常引人关注的网上酒托诈骗。他介绍,不法分子一般伪装成少女,在交友网站进行联系,并带领受害人去往和他们有合作的酒吧、餐厅进行高消费。卫琪提示,如果此时网友感到有明显的消费过高,应该找一个适当的机会及时报警。
卫琪说,对于网络诈骗,无论何种情况,发生案件以后,受害人都要留存一切线索证据并尽快报警。
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离不开群众配合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处长禄利杰说在讲座中强调,网民的任何一个有价值的举报都有可能帮助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且极有可能会为公安机关提供重大的线索。
他说:“广大网民是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组成。而且一直以来,根据相关的奖励规定,我们也会对举报有功的网民进行奖励。”
禄利杰介绍,从2004年开始,公安机关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打击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等,“这些专项行动都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根治。”
相比较传统犯罪,网络犯罪的成本更低,风险更小,活动更加隐秘,更易组织,因此也导致公安机关打击处置网络犯罪的成本和难度更高。禄利杰说,公安机关也在分析研究网络犯罪的特性,但只有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力量,才能更加有利、更为全面彻底的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在现场,禄利杰还公布了一系列数据。他介绍,公安机关2004年开通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以来,到目前共受理了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11个大类、50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2011年,针对网络发展和网络违法犯罪的变化,公安机关还对网站进行了一次较大的升级改版,对网站的功能进行了丰富完善。
禄利杰说,2015年以来举报网站已经受理网民举报16.2万条,解答网民咨询2.3万条,而被举报数量较多的还是网络诈骗、网络淫秽色情和网络赌博。
依据网民的举报,今年以来全国网安部门立案侦查37起,关闭违法犯罪网站306家,对50家网站进行限期整改,还删除了违法犯罪信息4752条,通过有关部门处置7173条。
禄利杰最后说,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离不开群众的配合,下一步将对举报工作进行完善,“一是以便民为核心,不断改善用户体验,二是将结合网络今后的发展,开拓APP移动终端,加大警示、提示信息推送的力度、频度,拓展举报网站的社会影响力”。
网络社会并非法外之地,应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处长毕海滨在讲座中表示,从1997年以来,我国将信息化发展列为了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2005年国家制定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所以说现在我国的互联网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前景无比辉煌”。
毕海滨提到,随着我国互联网继续向前发展,现在的网络应用越来越丰富。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互联网跟传统行业融合,传统行业的各方面都在互联网上体现。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认识我们所处的网络社会?毕海滨表示,从公安机关多年来的实践来看,我们应该认识到网络社会不是虚拟社会。互联网仅仅是一个平台和工具,互联网上表现的是人们的意愿和行为。网上展现出来的一切行为,都是现实人的行为在网上具体的反映。网络社会就是现实社会的延伸,随着互联网治理的加深,网络实名制逐步的推进,网络的虚拟性正在逐步消失。
其次,毕海滨说我们应该认识到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应该运营在法治轨道上,不应该成为不法之地。
“我们首先要做到依法管网,核心是不断完善我国的互联网法治体系,严格依法管理网络社会。其次要依法办网,无论基础电信运营商还是网络接入商,甚至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都要遵守最基本的法律底线。”此外,毕海滨还强调,作为网民,还要做到依法用网,“对于每个人来说,在网络空间都要懂法、守法,不要在网络空间迷失自己,不要以为网络是法外之地。同时我们也要善于用于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李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