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回信留言

首页>人权报道
山东实施“扶贫特惠保险”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7-04-25   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山东实施“扶贫特惠保险”, 涉医疗、意外伤害、家庭财产保险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了解到,山东省安排2.79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山东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对象,全面开展扶贫特惠保险,主要涉及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

  山东省扶贫办工作人员介绍,扶贫特惠保险是省级财政统筹资金、贫困人口统一参保的保险精准扶贫新模式。扶贫特惠保险结合山东贫困户、贫困人口实际,省级统筹开展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3大险种为主。

  其中,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100元,对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等报销后,再给予补偿。

  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障贫困人口保险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等。每人10元保费,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3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标准不低于5000元。

  家庭财产保险主要保障贫困户因火灾、暴风雨雪、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室内财产及粮食、农副产品、农机具等家庭财产损失,并附带因盗抢造成的财产损失。每户10元保费,自然灾害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保障标准不低于5万元,盗抢损失保障标准不低于5000元。

  此外,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不设起付线,一个医疗年度内的封顶线不低于30万元,住院医疗费用达不到大病保险6000元起付线的,也给予补偿;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外的住院医疗费用都给予补偿,原则上个人累计负担费用低于医疗总费用的10%,最大限度地减轻贫困群众的经济负担;意外伤害保险重点保障意外身故和伤残,家庭财产保险重点保障与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房屋、粮食、农副产品、农机具等。

  为此,山东省扶贫办近日会同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出台了《山东省2017年度扶贫特惠保险实施方案》。

  (记者 王阳)

[责任编辑:李沫]
相关链接>>
  • 简化求职手续 支持新就业形态
  • 失护老人纳入监护 完善家庭、社会、国家监护体系
  • 政策发力护航就业创业
  • 我国将出台公共图书馆法促进全民阅读
  • 四部门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
  • 陕西、甘肃推进电商扶贫
  • 民政部:加快建设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 贫困老乡患病 免费送药上门
  • 新疆:持社保卡就医可在18个省市直接结算
  • 法治的“中国道路”可有效促进中国人权事业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