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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实现异地申请补、换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6-08-29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从北京警方了解到: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工作正式启动。符合相关条件的三地居民,如需办理相关业务,可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

  据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相关人员介绍,天津市、河北省在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持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在北京市任意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居住在天津市、河北省的北京市户籍人员,如需办理异地换领、补领的,也可根据相关规定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

  此外,经与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8个省市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北京警方将力争9月1日启动上述省市户籍人员在京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记者 王昊男)

[责任编辑:董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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