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回信留言

首页>港澳台
两岸核电安全协议29日生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2-06-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获悉,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28日换函通报,双方已完成《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协议》实施的相关准备。根据该协议生效条款的规定,协议于2012年6月29日生效。 

  为保障两岸人民福祉,提升两岸核电运转安全,加强核电安全信息透明化,促进两岸核电安全信息及经验交流,海协会与海基会就两岸核电安全合作事宜,经平等协商,于去年10月20日在天津签署《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协议》,双方同意本着平等互惠原则,就两岸核电安全及事故紧急通报等事宜,在相关领域进行交流合作。

  依照协议生效条款规定,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对方,并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海基会网站28日也发布新闻稿,称根据台湾“陆委会”授权,当天就《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与大陆海协会完成生效通知,协议于6月29日正式生效。(记者 陈小愿 黄少华)

[责任编辑:付韬]
相关链接>>
  • 胡锦涛今将第三次访港 中央领导人15年十余次赴港
  • 澳门气象局:7月1日将增加一闰秒
  • 两岸美食“掌门人”聚首台北 共促中华美食国际化
  • “游子归来”助力富强 书写香港与祖国同在辉煌篇章
  • 澳门旅游局官员:珠澳可深入合作共推海岛游
  • 香港回归15年书写传奇: 把“不可能”变成可能
  • 吴伯雄将率团参加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
  • 澳门女性吸毒者趋年轻化 政府吁关注隐蔽滥药
  • 粤港澳公布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
  • 香港各界青少年将举行大型巡演活动庆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