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白皮书和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袭艳春在会上介绍了白皮书的主要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吉尔拉·衣沙木丁、自治区民委主任吐尔干·皮达等,紧密结合实际,从新疆宗教信仰自由取得的进展、采取的相关原则、法律和政策举措、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等方面对白皮书进行了解读,客观自信地向国内外郑重宣布:宗教信仰自由在新疆得到全面保障。
《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由三部分构成
袭艳春介绍说,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由前言、正文、结束语三部分构成,共8600余字。
前言部分主要是对新疆的宗教历史和现状进行了简要概括。
正文共分七个部分,重点阐述了新疆的宗教历史、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满足信教公民正常宗教需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开展宗教对外交流、防范和打击宗教极端、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结束语部分,简要总结了新疆的宗教历史发展经验。
《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展示了五方面内容
袭艳春指出,白皮书用大量翔实的数据、具体的事例,充分展示了五方面内容:
第一,新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原则在新疆得到全面落实,法律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信教公民的宗教感情、信仰需求以及习俗得到充分尊重,宗教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第二,新疆信教公民的正常宗教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新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同时,努力满足信教公民的正常宗教需求,加强教职人员培养培训,不断拓宽信教公民获得宗教知识的途径。依法惩处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正常的宗教活动有序进行。
第三,新疆宗教界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宗教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宗教极端,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服务社会热心公益。
第四,新疆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宗教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稳步拓展。
第五,新疆依法防范和打击宗教极端,有效遏制了宗教极端主义渗透蔓延的态势,对国际社会“去极端化”及防范、打击恐怖主义,对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袭艳春介绍说,《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以中、英、法、德、俄、西、阿等多语种发表,并发表了维吾尔、哈萨克等少数民族语文版本,中文版、英文版已分别由人民出版社、外文出版社出版,即将在全国新华书店发行。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全面保障
肖开提·依明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在这里举行《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向世界介绍新疆宗教信仰自由的真实情况。现对《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作一个简要的介绍。
肖开提·依明介绍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处中国西北。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地区。历史上,新疆的宗教关系十分复杂。新中国成立以前,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之间发生过多次冲突,甚至在局部地区爆发了长达数十年的宗教战争和数百年的教派纷争。宗教战争和冲突,不仅对经济社会造成严重破坏,也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使人们失去信仰自由。
肖开提·依明指出,新疆现有维吾尔、汉、哈萨克、回、蒙古等47个民族,2300万人口,形成了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目前,新疆有清真寺、教堂、寺院、道观等宗教活动场所2.48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3万人,其中清真寺2.44万座,教职人员约2.9万名。宗教院校8所,宗教团体112个。
肖开提·依明强调,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新中国成立,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新疆各宗教迎来了和谐共处的新的历史阶段。中央政府和新疆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断完善宗教事务管理法律法规,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赢得了包括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公民的衷心拥护。
新疆宗教信仰自由状况主要体现在五方面
肖开提·依明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新疆宗教信仰自由状况主要体现在五方面:
一是立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根据宪法原则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公民权利、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在新疆,公民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新疆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通过立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完全由公民自主选择,没有公民因信仰宗教而受到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
二是政府保护正常宗教活动开展。各级政府充分尊重信教公民的宗教感情和信仰需求,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法律保护。
譬如每年斋月为保证斋饭安全,政府专门安排食品检验人员在清真寺进行食品检验;为保证节日会礼安全,专门安排人员疏导交通,做好安保工作。又譬如,为保障信教公民顺利完成朝觐功课,新疆每年包机组织3000多名穆斯林前往沙特阿拉伯麦加朝觐,政府每年出资数百万元,组成工作团,安排饮食、医疗、卫生、交通、住宿、向导、翻译等工作人员随团服务保障。
三是宗教文化典籍与设施得到保护。新疆100多处宗教文化古迹被列入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政府拨专款保护和整理了历史流传下来的宗教经典等古籍。
四是宗教教职人员培训传承机制建立。尊重宗教传承,重视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建立了宗教教职人员三个层次的培养、培训机制,组织他们到内地和国外参观学习,不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的素质。全疆93%的宗教教职人员在享受与其它公民同等待遇的同时,还享受政府专门给宗教教职人员发放的生活补贴。
五是坚持原则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新疆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同时,还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基础上,积极与世界各国宗教组织进行合作与交流。
新疆按照五句话原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肖开提·依明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新疆按照五句话原则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新疆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正常宗教活动有序进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也要受到法律追究。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遏制宗教极端,对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予以惩处。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新疆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肖开提·依明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新疆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极大地激发了宗教界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
肖开提·依明介绍说,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天山南北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宗教界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可以说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肖开提·依明指出,当前,新疆信教与不信教以及信仰不同宗教公民之间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团结合作,各族群众充分享受着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充分享受着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带来的幸福与安详。
肖开提·依明强调,当前,新疆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民族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社会稳定、宗教和顺、民族团结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推进,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促进不同宗教、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互信,为世界和平发展、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新疆从七方面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肖开提·依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宗教极端主义是世界人民的共同敌人,各国都在反对和抵制。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也不是宗教的教派,而是打着宗教旗号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的一股政治势力,其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反宗教,在新疆,暴力恐怖活动的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我们坚持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把“去极端化”作为突出紧迫的任务。宗教极端是对宗教的歪曲和亵渎。我们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对正常宗教活动的保护,也是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在这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七方面措施:
第一是坚持最大限度地团结依靠绝大多数的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极少数的敌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教育疏导,一手抓依法打击。
第二是把“去极端化”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我们与加强发展和改善民生、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等有机结合,在结合点上下工夫。同时我们标本兼治,既治标又治本,综合施策。“五把钥匙”统筹并进,“四管齐下”综合发力,充分发挥“三支队伍”的作用。“五把钥匙”就是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加以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宗教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四管齐下”,就是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三支队伍”是党员干部队伍、教师(知识分子)队伍、宗教人士队伍。
第三是做好群众工作。在各族群众广泛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对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第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新疆2014年开展利用三年时间组织21万干部驻村驻社区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增强基层组织的工作能力。“去极端化”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问题在基层,所以加强基层建设,特别是新疆开展“访惠聚”活动,在“去极端化”方面的效果非常明显。
第五是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举办丰富多彩的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六是满足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需求,出版宗教类的读物,举办成年信教群众法治和宗教知识礼仪学习班,特别是去年我们创办了新疆穆斯林杂志和穆斯林网站,而且做好解经和讲经工作。通过这些工作,起到正确引导、正本清源的作用。
第七是坚持依法治疆和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各族群众的法制意识,依法惩处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
肖开提·依明强调,通过以上的重点工作,新疆各族的“去极端化”成效显著,宗教极端思想传播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氛围越来越好,各族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白皮书就是要把新疆的宗教信仰状况告诉世界
吐尔干·皮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境内外对新疆宗教方面的问题历来是比较关注的,特别是临近伊斯兰教斋月期间尤为关注,发布白皮书就是要把新疆的宗教信仰状况告诉世界。
吐尔干·皮达介绍说,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当前的新疆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民族和睦相处,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今年4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对新形势下我国宗教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新疆宗教工作也迎来了历史的新时期。为了向世界客观真实地反映新疆宗教自由状况,让大家了解真实的新疆,今天对外公布了《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
吐尔干·皮达指出,我可以慎重地告诉每一位,当前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是过去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无法比拟的,也是任何一位尊重事实者都不可否认的。我们充分尊重公民的宗教感情、信仰需求,比如斋月期间,我们加强服务保障,确保信教公民吃斋饭等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清真餐馆歇业和开业完全由业主自行决定,不受干涉。可能在座的记者也知道,去年7月3日,和田地区皮山县发生了6.5级地震,政府在积极做好救灾安排工作的同时,及时搭建临时宗教活动场所,保障了灾区信教公民正常的宗教活动。去年斋月前夜,新疆党政主要领导与新疆伊斯兰教界人士、各族穆斯林群众代表共进开斋饭、共迎开斋节,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吐尔干·皮达强调,从这些可以看到,我们的党委政府对宗教信仰自由方面给予了充分尊重和保护,发布白皮书就是为了把新疆的宗教信仰状况告诉世界。
少数民族子女在上学就业等方面得到特殊政策优惠
肖开提·依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新疆民族宗教政策在就业等问题上得到全面保障。
肖开提·依明指出,关于是否因民族宗教问题受歧视的问题,是少数民族地区必须处理好的关键问题,也是必须重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可以说,我们历来从很多方面,包括从就业、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以及生活、生产等方面都有要求,不得歧视。
肖开提·依明列举个人的事例说:我本身也是维吾尔族,从我自身的家庭来讲,我们成长的整个过程,我觉得没有受到任何歧视,都受到了尊重和保护。在新疆,不管是干部还是老百姓,少数民族子女上学都受到了照顾。内地新疆班,90%以上都是少数民族学生,而且都是在边远贫困地区来的,毕业生99%以上都考了大学,这是一个方面。新疆还有个内初班,在新疆比较发达的城市建立,主要招南疆学生,95%以上都是少数民族学生。把南疆的少数民族学生送到北疆发达城市读初中,然后在内地上高中,然后再上大学,充分体现了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的照顾。
肖开提·依明强调,在就业问题上,对少数民族就业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对大学生的就业解决是好的,基本保证就业。这些年来,自治区70%以上的财力都用到民生上。从新疆的整体来讲,少数民族就业是处理得比较好的。政府对这方面的重视,社会各界关心,还有个人努力,三者关系处理好了,这个问题就能够解决好。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未成年学生不得参加宗教活动
肖开提·依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不得参加宗教活动。
肖开提·依明介绍说,关于儿童进清真寺的问题,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也明确规定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条第二款具体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条第二款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7条规定“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
肖开提·依明指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自治区没有出台过对妇女和儿童不准信教的规定,但是按照宪法的规定,公民18岁之前要接受义务教育。
肖开提·依明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得实施损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法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引诱、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的活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不得参加宗教活动。
新疆在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方面取得五方面进展
吉尔拉·衣沙木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政府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贯坚持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正常的宗教活动,在新疆,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信仰伊斯兰教或者佛教、基督教,或者其他的一些宗教,完全是公民自主的选择。白皮书已经做了详细的介绍,我从以下五个方面做补充介绍:
第一,正常的宗教活动得到法律保护。公民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以及按照宗教习惯在自己的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说伊斯兰教的封斋、礼拜,佛教的烧香拜佛,或者基督教的弥撒、受洗等等。
第二,公民的习俗得到充分尊重。刚才我们常委介绍情况的时候也讲到了这个问题。新疆各民族风俗习惯一直受到充分的真心实意的尊重。中国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都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保护公民习俗做出具体规定,比如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条例》,就以法律的手段保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公民合法权益。
第三,宗教文化遗产也得到了有效保护,宗教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一贯高度重视宗教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可能各位记者朋友到新疆去过,比如说喀什的艾提尕尔清真寺、和田的加曼清真寺、乌鲁木齐洋行清真寺等都纳入到国家文物保护范围,并且由新疆政府出资进行修缮保护。拨专款保护整理历史流传下来的《古兰经》、《穆圣传》等经典古籍。
第四,宗教界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得到畅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新疆宗教界有1436人担任代表、委员,他们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反映信教群众的意愿,就宗教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更加完善。我们长期坚持对宗教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举办了一系列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班,旨在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解经、讲经的水平。各位记者,中国有句俗语,叫“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可以用在宗教人士身上。我们政府还组织宗教人员到内地参观、学习、交流,让他们开阔眼界,同时也组织宗教人士代表到一些穆斯林国家、到发达国家去考察交流。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还扩建了校舍,扩大了招生规模。明年新的伊斯兰教学院建成以后,在现有基础是上,扩大两三倍的学员招收规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针对哪个民族、哪个宗教
吉尔拉·衣沙木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要求。
吉尔拉·衣沙木丁指出,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机关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对违法犯罪人员做出审判。这个审判不针对哪个民族、哪个宗教。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不管是谁,不管是哪个民族,信仰哪种宗教,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新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抓了四方面关键点
肖开提·依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我国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符合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最终目标恰恰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我们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主要抓了四个关键点:
一是在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方面,符合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履行登记手续,便获得合法地位,享有相应的合法权利。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预。进入宗教活动场所的组织和个人,要尊重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二是在宗教活动管理方面,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从事宗教活动,要尊重我国的宪法、法律法规,行使权利的同时,要履行好义务。作为一个公民,不管你信教还是不信教,都要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这与世界各国的做法完全一致。同时,宗教团体负责协调解决宗教内部的事务。
三是在教职人员的管理方面,我们融服务于管理之中,是我们管理教职人员始终坚持的一个理念。依照法律法规和宗教的传统,教职人员享有主持宗教活动、宗教仪式等权利,除宗教团体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委派、指定、聘任或者撤换教职人员,同时教职人员也必须履行公民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四是在规范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行为等方面,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在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范下依法进行。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5年自治区修订和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