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启动“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由此拉开了新疆“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序幕。
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围绕“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主题,全疆19个地州市都将组织公共机构开展节能环保展览会、生态文明报告会、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普及办公生活节能常识,倡导资源节约生产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同时,开展“限塑令”宣传活动,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
6月17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疆公共机构还将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采用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工作人员通过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形式,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我区通过贯彻《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完善政策机制,大力宣传培训,强化责任考核,引进技术实施改造,加大综合协调等一系列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颁布实施了第一部带有法规性的文件《自治区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推进了我区节能工作法制建设;实现了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化管理,全区140余家区级级关、18个地(州、市),两万余公共机构单位,全部实现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网上填报、审核、汇总和分析。截至2012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本级140余家公共机构,全疆19个地州市四大班子、6个自治区直属中小学,更换高效照明节能灯具32万余只。对区级10个公共机构、2个地州示范单位的12个办公建筑共20余万平方米,实施了热计量改造;同时开展了全疆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督查工作以及节约型公共机构单位创建工作。
通过努力,在2011年的基础上,2012年我区人均能耗降低4.0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4.60%,人均用水降低1.5%,完成了年度节能指标。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马建铭介绍说, 2012年新疆公共机构能耗降幅处于全国先进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