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下午,自治区环保厅首次对外发布2012年第四季度全区城市空气质量状况。自此,新疆每季度都将详细通报各城市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日均浓度、超标率等。
记者从自治区2012年第四季度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2年第四季度,全区19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城市的空气质量优、良日数比例达71.6%,比上年同期减少8.2%,全区城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阿勒泰市、博乐市空气质量全部为优良日数,和田市、喀什市、阿图什市空气质量优、良日数比例不到20%。
去年第四季度,乌鲁木齐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日数比例为85.9%,比上年同期增加10.9%,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其中,乌市米东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差,二氧化硫浓度为全疆倒数第一。
据了解,我区第四季度19个城市中,北疆城市空气质量排前5名的是阿勒泰市、塔城市、博乐市、克拉玛依市、乌苏市,排名倒数第一至第五的是乌鲁木齐市、阜康市、奎屯市、昌吉市、五家渠市;南疆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一至第三的是和田市、喀什市、阿图什市,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与这3个城市所处区域浮尘、扬尘、燃料燃烧等因素相关。
“今年乌鲁木齐市煤改气工程对于该市蓝天工程也作出了贡献,但是汽车尾气的排放、附近企业的污染对于一些发达城市空气质量来说,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处长朱建新说。去年,乌鲁木齐市建成3个PM2.5监测点位,并开始试运行。
按照国家环保部的要求,目前,乌鲁木齐市(7个监测点位)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监测PM2.5,并实时对外发布。克拉玛依市、库尔勒市应于2013年开始建设PM2.5自动监测站,并试运行,2014年正式向社会发布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