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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沙雅将试点征收石油开采生态补偿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2-06-27   来源:亚心网
  

    “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近日记者从新疆环科院了解到,沙雅县将成为疆内第一个向石油开采企业征收生态补偿费的试点县。新疆环科院已和环保部自然生态司就《沙雅县生态补偿试点实施方案》签订了专项任务合同书,确定将针对沙雅县石油资源开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沙雅县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据新疆环科院相关人员介绍,这将为新疆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全面建立,以及全国同类型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工作提供方法和经验。

    昨天,记者从沙雅县环保局了解到,沙雅县是我国重要的石油生产基地和天然气生产区,现已探明油气储量超过1亿吨,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在沙雅县的年开采量超过250万吨。而与此同时,沙雅县地处我国生态功能区划中的“塔里木河流域防风固沙重要区”,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大量石油开采活动给该县无形中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为进一步探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沙雅县于2010年10月委托中国环科院编制了《沙雅县石油开采生态补偿研究报告》,并通过采用遥感、地面调查、模型分析等手段,评估了石油开采导致的生态服务价值损失,核算了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成本,提出了执行生态补偿的对策建议。2011年10月,自治区环保厅申报的《关于将沙雅县列为国家石油开采生态补偿试点县的请示》获批。

    目前,沙雅县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完善石油资源开采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根据相关要求征收矿山资源治理恢复保证金和可持续发展基金(或者生态补偿金),督促企业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按审批后的方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据新疆地质环境监测院对2710个开矿企业调查,矿产开发已破坏土地面积90734.02公顷。其中,破坏戈壁、沙漠面积55385公顷,占破坏总面积的61.0%;破坏草场27344.98公顷,占30.1%;破坏耕地6193.54公顷,占6.9%;破坏林地1810.5公顷,占2.0%。由于开矿企业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加之大部分地区水资源匮乏,被破坏的自然环境恢复极为困难。(记者 赵梅)

[责任编辑: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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