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证明、未婚证明、原籍户籍证明、街道办事处证明、工作单位证明……
在乌鲁木齐市办理过或者准备办理户口迁入的外地居民会发现,迁入户口需要办理一大堆各种各样的证明,光准备和办理好这些证明,都会花去不少时间和精力。6月12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推出2012年人口管理工作便民利民新举措,即日起开始实施。
“有些证明,可以通过准备的其他材料佐证,就不用群众再重复办理。有些社区街道办不了解一些居民情况,无法开具证明,这样群众落不了户,给群众带来诸多不便。”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张继荣介绍,经过一个多月的调研,乌鲁木齐市警方决定推出人口管理工作便民利民12项新举措,切实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这些新举措包括:取消《全市户口管理规范》中外地居民户口迁入时要求提供原籍户籍证明的规定,取消《全市户口管理规范》中的无业证明,取消“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街道办事处证明,取消购买商品房落户中的购房交款发票,取消“从本市入伍的复员军人落户”、“生源地为本市的院校毕业生落户”、“本市就地农转非”三项业务中须派出所主管领导审批程序,材料齐全的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取消由申请人提供的“户口从人才市场返回生源地落户”中的未婚证明,取消“生源地变更随父母落户” 、“兵源地变更随父母落户”和“异地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中的父母亲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
据了解,这次推出人口管理工作便民利民新举措还包括,将出国人员回原籍恢复户口和华侨港澳台胞落户由分局审批改为市局审批,取消 “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购买商品房”、“固定住所”、“投资落户”、“收养报户”申报落户中的落户申请,取消 “三投靠”、“购买商品房”、“固定住所”、“投资落户”、“收养报户”等所有申报落户材料中的办理户口回执单,取消 “三投靠”、“购买商品房”、“固定住所”、“投资落户”、“收养报户”等申报落户的户籍民警调查报告,取消 “三投靠落户”中的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谈话笔录和“违法生育落户”中出生医学证明和生育服务证齐全(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与监护人的谈话笔录。
据悉,6月20日至6月25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口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这5天之内,市局以及派出所,将暂时停止办理所有户政业务,这期间会给办理业务的市民造成一定不便。6月26日,全面恢复办理户政业务,有需要办理户政业务的市民,抓紧时间在6月20日前办理,或者在恢复办理业务之后再来办理。(于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