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回信留言

首页>新疆
新疆今年医改重点:医保增至250元 帮患者省钱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2-05-23   来源:亚心网
  

    进一步建设完善全民医保、深化公立医院改革……5月22日,在“2012年自治区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确定了新疆今年医改工作的重点内容。

    “十二五”期间,新疆医改工作将继续巩固扩大医保覆盖面和提高标准,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0元,并积极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增强医保对医疗费用增长的约束作用。

    财政补助改革:

    居民医保、新农合增至250元

    据了解,此前“新医改方案”曾明确要求,2011年—2012年,全国范围内的三大公立医疗保险要覆盖90%以上的目标人群。

    而如今,新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673万人,覆盖率达到95%,其中新农合参保参合率更是稳定在99.7%。

    为了能让参保居民、农牧民享受到更多实惠,4月18日,根据国办印发的2012年医改工作安排,新疆医保补助标准在2012年将提到每人每年240元。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每人每年补助156元,地方财政84元;除了南疆三地州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工作的重点县和边境县的84元全部由自治区财政补助外,其它各地区是自治区补贴42元,各地再依据自身实际制定当地财政补贴标准。

    同时,乌鲁木齐和克拉玛依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每人每年的补助将超过240元。

    而在昨天举行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黄卫表示,为了继续巩固扩大医保覆盖面和提高标准,新疆将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0元,各地筹资水平和个人缴费数额将由各地医保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来确定,要确保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均稳定在95%以上,让越来越多的人有病可医。

    支付方式改革:

    帮助患者节约就医成本

    政府补助标准的提高,让参保资金有了雄厚的财政保障。可是,如何支付才能更合理成为新的考虑方向。

    “我国医保机构对公立医院一直沿用‘按服务项目付费’,也就是医保机构按照医生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来付费。医生做的检查越多、开的药越多,收的费用就越多。”首府三甲医院的一名专家表示,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医院表现趋利,甚至给医生布置绩效任务,掏空的是患者口袋和医保资金。

    在2012年的医改工作中,各级医疗部门,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开始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门诊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希望通过付费方式的改革,增强医保对医疗费用增长的约束作用。

    据专家介绍,按人头付费,是指医保经办机构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月、一季或一年内),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的人数和规定的收费定额,预先支付给供方一笔固定的医疗服务费用,在此期间,医疗或医生负责提供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一切医疗服务,不再向患者收费。

    而门诊总额预付与“按人头付费”操作方式相同,只不过预拨款是用来支付患者可报销的比例,就医时,患者只需支付自费钱数即可。

    这两种预付方式的好处是,超出不补,结余自留,医院费用控制意识较强,注意卫生资源的利用,能主动配合医保经办机构控制费用。

    而按床日付费就是指,患者因病入院后,医保部门会根据医院的不同级别,每日给予不同金额的补助,患者所有的治疗费用都包括在这笔费用中,超出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从而避免医生为了盈利,开大处方、大检查的情况发生。

    “按病种付费”,简单讲就是给一个病种定一个价格,医生在治好的前提下就一定会合理用药来节约成本。

    “尽管所有方式都在探索之中,可种种支付方式的改革,只有一个目的,节约患者就医成本。”这名专家做了个形象的比喻,这就如同把出差中的实报实销变成总额包干。如果省钱对自己有好处,出差者就会尽量节约费用,能住三星不住五星,能吃简餐不吃豪餐,“因为,省下的就是自己的。”(综合)

[责任编辑:付韬]
相关链接>>
  • 新疆向创新型省份迈进
  • 新疆首部大型综合专题地图集出版发行
  • 新疆团获第八届文博会优秀展示奖
  • 构建国际信息通道 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 新疆油画全国行北京站活动开幕
  • 新疆“促北推南”助农牧民增产增收
  • 新疆“十二五” 重大科技专项启动
  • “新疆速度”引领大开发 天山南北持续大发展
  • 新疆实施“六个一律”整治重金属违法企业
  • 新疆:逾1600名流浪儿童已“温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