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在十二五期间,新疆将创建18个自治区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18个示范街、1000个示范单位,2至3个国家级示范县,以促进新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据了解,创建工作按照先示范单位、后示范街、再示范县的顺序逐步开展,今年计划完成两个示范县(含市、区),5个示范街(乡镇、旅游景区),200个示范单位(店、食堂),创建须符合7到10条基本标准,如:创示范单位、示范县须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创示范街须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
本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商务厅制定出台《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县考评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进行创建,有关部门会对符合标准、通过考评的餐饮服务单位、街、县,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等称号。(记者 范琼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