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从2012年起,自治区又投入45.06亿元,重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设边远贫困地区普通高中等9项工程,惠及学生472.78万人次。
10日,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盛敦川告诉记者,从2012年起,自治区将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去年的小学每人每学年400元提高到500元,初中每人每学年600元提高到700元。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自治区还将进一步扩大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的范围,享受比例将由2011年的15%提高至50%。
全区将有近38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将有243.6万中小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
据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盛敦川介绍,2010年-2011年,新疆教育保障工程投入资金57.3亿元。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学生补助资金10.6亿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44.5亿元;城市免杂费资金2.2亿元。
盛敦川表示,提高教育经费支出、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自治区实施“教育保障工程”以来,一系列措施如同一支支强心剂,让新疆各地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减轻了低收入家庭群众的负担,解决了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的现象。
“目前,新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和城市免杂费政策已覆盖到全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高校中享受各种资助的学生达到70%以上,把各级各类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全面纳入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也让经费来源有了制度性保障。”盛敦川说。(记者 沈祖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