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获悉,今年新疆拟拿出1.7亿元对符合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资格和条件的8.2余万计生个人、2.9余万户计生家庭进行奖励。
据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奖励扶助处处长武萍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新疆按照新标准执行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和个人实施奖励。新标准规定: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35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由现在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10元,奖励扶助对象扶助金由现在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0元。
从2005年起,国家开始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2012年国家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目的是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养老保障。
据测算,今年全疆将有64273人享受到6170.21万元奖励扶助,18230人享受到2906.79万元特别扶助,29121户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8736.3万元的“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3项奖励共计17813.3万元。
目前,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已完成3项奖励对象的资格确认及审查,下一步将联合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发放工作。(记者 王前喜 通讯员 叶世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