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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要求在全区寺庙管理机构开展“六个一”活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1-11-29   来源:中国西藏网
  

  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日前,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西藏自治区民宗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在全区寺庙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或专职管理特派员)中开展“六个一”活动。

  通知指出,开展“六个一”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副主席出席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庆祝活动时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改善寺庙公共服务,关心关爱广大僧尼,解决僧尼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广大僧尼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的积极性,自觉反对分裂、维护稳定,构建寺庙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西藏自治区寺庙管理委员会和专职管理特派员要围绕“六个一”,迅速打开工作局面,进一步提升寺庙管理水平。要交一个朋友。每个驻寺干部都要与一至几名僧尼交成知心朋友,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困难和思想动态。开展一次家访。每个驻寺干部都要联系一至几名僧尼,深入自己所联系的僧尼家中搞一次家访,切实了解僧尼家庭的实际情况。办一件实事。发挥各自优势,为每个僧尼家庭解决一件最迫切、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建一套档案。为每个僧尼建立一套档案,详细记录其个人信息和家庭状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底数清楚,便于管理服务。

  畅通一条渠道。通过电话、通信、家访等方式,建立起驻寺干部与僧尼家庭联系的稳定渠道,与其家人共同教育引导僧尼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形成一套机制。建立起寺庙管委会(专职特派员)、驻寺干部、僧尼、家庭共同负责、协调联动的构建和谐模范寺庙的好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六个一”活动与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和谐模范寺庙、评选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活动结合起来,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统战、民族、宗教部门要具体负责,按照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六个一”活动组织实施好。各寺庙管委会(专职特派员)要负起直接责任,把“六个一”活动的部署落实到每一位驻寺干部身上,转化为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关心关爱广大僧尼的实际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把落实“六个一”活动的成效作为衡量驻寺干部称职与否的重要标准,通过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巩固发展寺庙和谐稳定的好局面,建立寺庙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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