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沈晓明(徐想 摄)
6月8日,国新办举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会。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沈晓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自贸港建设需要市场主体,市场主体需要了解海南有什么政策,沈晓明从《总体方案》当中选四方面政策作简单解读:
第一,关于投资自由便利。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非禁即入”,除非有强制性的标准和法律的禁止,原则上政府取消许可和审批,对企业实行备案制、承诺制,承诺符合条件就可以开展业务。政府的备案受理机构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来履行监管义务,对于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自贸港专用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自贸区基础上进一步减少限制和禁止的条款。对于自贸港内注册的境内企业,将支持通过境外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
第二,关于货物贸易零关税。全岛封关以后,除了极少数产品外,其他都没有进口关税。但是在全岛封关之前,海南也设定了四类物品,通过清单管理免关税。一是生产资料,二是原辅料,三是交通工具,四是岛内居民的消费品。
第三,关于所得税税率。从现在开始到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减免所得税。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运行的鼓励类的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和紧缺人才,如果在海南岛内待满183天,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将免征。
第四,关于服务业开放。将大幅减少市场准入,在旅游、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三大产业,特别是种业、航运、电信、商务服务、金融、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加大服务业的开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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