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灾情
据民政部统计,截至5月19日21时,四川省汶川县8.0级地震已造成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湖北、河南、贵州、山西、湖南等10省(市)434个县(市、区)、4441个乡(镇)、46252个村受灾;因灾死亡34073人;紧急转移安置1234.84万人;倒塌房屋536.25万间,损坏房屋2142.66万间。受灾较重的地区主要包括四川省中北部的阿坝、绵阳、德阳、广元、雅安、成都,甘肃省东南部的陇南,陕西省的南部和西部的汉中、宝鸡等市(州);重灾县(市、区)34个,其中四川21个、甘肃8个、陕西5个。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救灾款物下拨情况
截至5月19日,民政部、财政部向四川、甘肃、陕西、重庆和云南等5省下拨9.6亿元中央救灾应急资金。
民政部、军队、各地民政部门和红十字总会共向灾区调运救灾帐篷27.8462万顶、棉被78.3984万床、棉衣178.36万件、价值2.18亿元的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其中,民政部向灾区调运帐篷18.146万顶、棉被22万床、衣裤17万件;军队向灾区调运3.5万顶帐篷,10万件棉衣、10万件棉被、10万套战备食品;各地民政部门向灾区运送帐篷3.7859万顶、棉被40.35万床、棉衣151.36万件和食品、饮用水等物资;中华慈善总会调运0.74万顶帐篷和食品、药品等物资;红十字会总会调运帐篷1.6743万顶,棉被6.0484万床及食品、药品等物资。
上述物资中,共向四川灾区调运救灾帐篷24.2359万顶、救灾棉被76.3984万床、棉衣176.36万件;向甘肃灾区调运救灾帐篷3.06万顶,救灾棉被2万床,棉衣2万件;向陕西灾区调运救灾帐篷0.2万顶;向云南等省安排0.3503万顶。
截至19日21时,已有13.9728万顶帐篷、56.25万床棉被、169.83万床棉衣、价值2769.5万元的食品、10万套战备食品和价值14625万元的其他物资运抵四川;3.06万顶帐篷、棉衣2万件、棉被2万床运抵甘肃;陕西的2000顶帐篷已全部到位,其余救灾物资将陆续运抵灾区。
(二)救灾捐赠情况
截至20日12时,全国有关接收机构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139.25亿元,其中,捐款125.16亿元,物资折款14.08亿元。捐款实际到帐91.87亿元,其中已向灾区拨付15.05亿元。
(三)灾民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国务院决定,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联合发文,对因灾造成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每人每天发放1斤口粮和10元补助金,发放3个月,争取月底前能够组织发放。同时,抓紧落实对因灾造成的“三孤”人员(孤儿、孤老、孤残)发放补助金的政策,每人每月发放600元,发放3个月。为此,民政部、财政部已预拨25亿元中央救灾资金,国家粮食局向四川提供中央存储粮或国家临时存储粮38.4万吨。
对于此次地震中造成的众多致孤和暂时与亲人离散的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当地民政部门采取了临时救助安置措施,就近将其安排在社会福利机构中,在保障他们基本生活的同时,积极寻找他们的亲人。
(四)灾区市场物资保障情况
根据灾区需求,商务部积极组织救灾物资供应灾区。截至19日,已运抵灾区饮用水216万件、方便面29万件、饼干290吨、火腿肠60吨、小包装奶400吨、奶粉40吨、21万支马灯、21.1万支手电筒、64万节电池、320万支蜡烛;正向灾区发送100万个口罩、100万双劳保手套、200万件饮用水,近日即可运达。此外,商务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灾区紧缺货源,积极衔接国内外捐助,接收国际援助物资和现金862.4万美元。
(五)遇难者遗体处理情况
截至5月19日下午14时,四川省已火化、掩埋遗体超过全省因灾死亡人数的80%。其他省份遗体均按正常程序火化或土葬处理。为做好四川省汶川地震遇难者善后处理工作,民政部与公安部、卫生部共同研究制订了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意见对遗体处理方式、辨认程序、境外人员遗体处理、卫生防疫、协调配合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三部门已组成专家组于赶赴灾区。目前,灾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救援单位正按照意见要求,开展善后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应急救助工作。在解决受灾群众住的问题方面,抓紧采购、调运一批帐篷、彩条布、简易活动房;在解决吃的问题方面,继续做好方便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应急供应,确保灾区急需。同时组织好开仓放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每天1斤基本口粮;在解决穿的问题方面,紧急动员20个省份向灾区捐赠棉被、衣物,陆续组织货源,确保群众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
(二)切实组织好救灾捐赠工作。进一步加大动员力度,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支援灾区。通过捐赠或采购简易床、灶具、煤气罐、照明器材等生活用品,支持灾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民政部将于明天召开民政系统支援地震灾区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动员救灾捐赠工作。按照《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和监察部新制定的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办法,切实管好、用好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
(三)及早谋划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地震灾害造成城镇和乡村居民住房损毁严重。在会同地震等相关部门做好灾情核查和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城镇和乡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按照统筹城乡的原则,制定支持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商财政部尽早下拨灾民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
(四)继续做好“三孤”人员救助安置和遇难者遗体处理工作。对地震致孤和暂时与亲人离散的儿童、老人和残疾人,首先要在四川省内未受灾害影响的社会福利机构内妥善安置,进一步做好生活保障工作,并积极协调重庆等周边省(区、市)做好安置支援工作。要尽快摸清底数,做好核实确认工作,尽快安排资金到位,采取就地安置和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同时将灾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纳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建立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救助安置的长效机制。
继续协调灾区有关部门和救援单位进一步落实遗体处理意见,尽快处理遗体,做好遗体辨认、卫生防疫和资料样品保存等工作,防止疫情发生和传播。同时发挥基层组织和心理辅导、社会工作等专业人员的作用,做好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