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月5日浙江举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2月5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省发改委副主任胡奎,省经信厅副厅长岳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专家、国家呼吸临床药理基地主任应可净介绍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李杲:
各位记者朋友:
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按照计划,我们今天举行第十场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省发改委副主任胡奎,省经信厅副厅长岳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专家、国家呼吸临床药理基地主任应可净,为大家介绍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孙黎明副主任作介绍。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
2020年2月4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66例,新增出院病例15例。
其中:新增确诊病例中,杭州市9例、宁波市18例、温州市24例、嘉兴市4例、金华市4例、台州市7例;新增出院病例中,杭州市1例、宁波市3例、温州市11例。
截至2月4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95例,现有重症病例65例(其中危重16例),累计出院63例。
其中:确诊病例中,杭州市141例、宁波市120例、温州市364例、湖州市9例、嘉兴市27例、绍兴市30例、金华市44例、衢州市15例、舟山市7例、台州市122例、丽水市16例;重症病例中,杭州市12例、宁波市7例、温州市22例、嘉兴市2例、绍兴市7例、金华市3例、衢州市2例、舟山市1例、台州市7例、丽水市2例;出院病例中,杭州市7例、宁波市4例、温州市28例、湖州市1例、绍兴市3例、金华市6例、舟山市2例、台州市11例、丽水市1例。
目前,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6360人,已解除医学观察3955人,尚有1188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今天,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有7名患者痊愈出院,在该院治疗的9名重症患者情况有了好转。至目前止,全省已有70名患者痊愈出院,其中4名重症患者。
我省当前仍处在疫情防控紧要关头。争取早日控制疫情,需要全省上下继续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争分夺秒查漏洞、补短板,把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防严控的要求进一步落细落实,坚决打好“五场战役”,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在这里我们也再次呼吁,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主动防护、主动隔离意识,一旦发现自己有发热症状,一定要在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地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开人多拥堵地区,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浙江法制报记者:
受到这次疫情影响,我省当前的小微企业遇到了一些困难,这方面我省对此有一些什么样的扶持政策?能否在这里给我们介绍一下?谢谢。
省经信厅副厅长岳阳:
谢谢您的提问。小微企业是浙江发展的一大特色和亮点,是浙江经济的活力源泉,产业升级的新生力量和吸纳就业的重要载体。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部分小微企业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为了帮助和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我们省制定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十七条政策意见》。这个《意见》从要素成本、财政税收、金融保障、外贸出口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概括起来是四个方面加大支持:
一是加大对小微企业降低要素成本的支持。近年来,我们省坚持把降本减负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成本的减法获取企业发展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2019年我们省为企业减轻负担2280亿,今年我们还要为企业减负2700亿。这次出台的《意见》又明确提出,要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工业用电价格将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及时的调整,工业用水价格、天然气价格均要下调10%,期限为3个月。
二是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重点是这么三个方面:一是要实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和延期缴纳,对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请困难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最长不超过3个月。二是要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负担。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境内外展会的费用给予补贴支持。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第1个月房租免收,后2个月房租减半。
三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2019年我们省大力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加了13.6%,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繁得到了有效缓解。这次出台的《意见》进一步提出了相关的支持措施,主要是这么三个方面:一,加强信贷的疏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企业要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预期利息等帮扶。二,降低融资成本,综合运用各项措施为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放贷资金,推动企业转贷成本持续下降,力争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左右。三,优化金融服务。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线上服务,建立金融服务的绿色通道,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和材料,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同时这个《意见》还强调,要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
四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外贸出口支持。去年我们省出口占全国的份额是13.3%,比上年度提高了0.4个百分点。小微企业是浙江出口的主力军,这次《意见》当中进一步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支持政策:第一,为小微企业办理不可抗力证明。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当地政府和贸促会应积极帮助企业向中国贸促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第二,降低检验检疫的费用。对用于防治疫情的援助、捐赠设备和物资要免收检验检疫费用;对因疫情原因增加的商品检测项目,要按照实际成本收取费用;第三,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对出口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提高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
此项政策的《意见》将于2020年2月到4月执行,中央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我们省也将遵照执行,希望媒体积极宣传这个政策,广而告之,来提振广大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信心。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浙江卫视记者:
我们注意到,2月3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到了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请问胡主任,我省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
省发改委副主任胡奎:
好的,这是大家都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关系到疫情的防控、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确保疫情防控时期我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这方面早就有所考虑,并作了相应的部署。2月3日,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17条规定。同时,在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生活生产组框架下,专门设立了企事业复工复产专班,由省发改委、省经信厅联合牵头,协同各地各部门扎实做好重点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工作。
我省复工复产工作总的考虑是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类分批有序推进。
一是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协调涉及保障全省疫情防控、城乡运行、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其他重要的涉及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尽快全面复工复产。
二是要统筹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的关系,视疫情防控情况,分类分批稳步推进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我们在前期调查研判、排摸底数的基础上,先行确定了第一批十大类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事业清单,第一类是防疫防控必需的防护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第二类是粮油加工经营、粮油批发市场、国有粮食收储、粮食、猪肉、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等相关企事业单位;第三类是“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加工相关企业;第四类是农贸市场的相关企业;第五类是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第六类是自来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第七类是城乡客运、出租车,还有大家关心的快递等城乡运行保障企事业单位;第八类是生活必需品的批发、销售、仓储、运输、配送企业,也包含电商企业;第九类是通信类企业;第十类是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企业。
下一步,我们将视疫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确认;因地因时、风险受控;长短结合、一企一策”原则,分类分批推出后续复工复产的企业清单。谢谢你的提问。
浙江在线记者:
大家都知道,现在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物资存在一定的紧缺情况,能否介绍一下我省目前的生活物资储备情况?
胡奎:
好的。根据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储备局等部门的每日监测情况,目前全省生活物资的储备充足、价格稳定,商贸超市经营都比较平稳。
第一,从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来看,目前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盐等六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持正常。2月4日,我省上述生活必需品的库存充足,可保障正常消费,价格也总体稳定。
第二,从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情况来看,我们监测的10家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2月4号当天又新增了经营户34家,农产品市场运行继续维持“量涨价跌”态势,市场交易逐步恢复。蔬菜的进货量、交易量、库存量环比增加,价格继续回落。因为这几天外来的人员多起来了,所以业务量各方面都增加了。
第三,从农贸市场的情况看,2月4日,我省2211家农贸市场中,正常营业的达到了2039家,13种主要农副产品波动幅度小,价格总体稳定。
第四,从大中型超市的库存情况来看,2月4日,我省各地区生活必需品零售市场总体正常,受部分单位的复工提振,超市购销全面增加,粮食、蛋类、禽类分别增加19.3%、11.3%和10%;419处冷库、仓库库存情况正常。
第五,从价格应急监测情况看,2月4日,我省“菜篮子”商品供应充足,零售价格持续平稳。
同时,因为防疫管控要求,局部地区有些生活必需品受物流的影响,补货不够及时,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的企业复工复产还面临用工、产业链配套等方面的困难,这些问题我们也是在加紧的协调解决之中。谢谢。
浙江广电集团新蓝网记者:
现在老百姓对感染情况的就医和诊治情况是非常关注的,我们特别关心比方说出现了发烧等症状,我们需不需要去医院?有什么样的症状我们需要去医院诊治?如果家里面出现了发热的病人我们应该如何去诊治?谢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专家、国家呼吸临床药理基地主任应可净:
谢谢。首先在这个季节发烧大家还是比较担心的,假如你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还是应该到医院。这里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他有流行病学,也就是新冠肺炎密切接触史,已被集中隔离的市民假如出现发烧了请打电话120送医院发热门诊。
第二种情况是不明确流行病学史,居家观察的市民,假如出现发热了,这个时候请联系社区,社区会帮助联系120的专车送去医院,同时按要求戴口罩。
第三种情况,没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他在家中发烧了,像这样的市民怎么办呢?建议就近的原则,就是步行到最近的医院去就诊,同时在这个过程当中强调戴口罩。假如你选择自家车的,那么你坐在后排,戴口罩,打开车窗保持通风,在这种情况下不建议坐公共交通,公共交通可能还是会存在一些隐患,在这个时期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到了发热门诊要注意哪些问题?因为我们知道新冠肺炎是一个呼吸道传染病,所以非常强调正确地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的礼仪,减少你的双手不必要的触碰,尽可能不要去碰;第二,到了医院听从医务人员的安排,有序地就诊,在就诊过程当中可能会有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可能会分座在不同地方,就是要听从医务人员的安排;第三,你在等待就诊的时候要安静,不要急躁,医生问病史的时候尽可能主动详细地提供你的流行病学史,以及聚餐,以及你的旅行史,配合医生尽快完成这次就诊。这是在发热门诊要注意的事情。
可能大家还是关心我从来没去过什么地方,家里有发烧的病人怎么办?非常强调就近的原则。发热病人你到其他地方去跨区域就诊,在这个途中就增加了感染的风险,现在所有的发热门诊都严格地按照我们国家卫健委的新冠肺炎的流程在执行,就是说是同质化的处理,应该说你的诊治还是非常同质的。谢谢。
浙江交通之声记者:
前两天深圳疾控公布了一起快递小哥感染的病例,所以很多市民在担心,我们的外卖和快递从业人员是不是会成为传染病的携带者,想问一下应主任怎么看?包括我们在后续对快递和外卖的从业人员有怎样的一个防控措施?谢谢。
应可净:
谢谢,非常好的一个问题。首先快递、外卖行业的从业人员要每天监测他的体温,他的症状,要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假如出现不适或者有问题的时候,首先停止你的工作,及时到医院就诊,这是对行业的人员。
第二,你在行业工作的时候非常强调正确佩戴口袋,第二个,强调手的卫生;第三,你在工作的时候尽量减少物体的触碰。当我们市民朋友收到快递的时候,那我们怎么办?你还是要戴口罩,第二,你把外包装扔在垃圾桶里,不要带回家中,当外包装去除了以后,它里面的包装你可以用消毒剂清洗、擦洗,减少可能的隐性感染。
总的来说,你接收快递也好、外卖也好,双方都做好防护,就是戴口罩、勤洗手,包括我们市民在接收的时候,总的来讲还是比较安全的,因为快递、外卖行业人员是健康的,他在运输过程当中注意防护,我们在接收的过程当中注意防护,所以还是比较安全的。谢谢。
李杲:
谢谢应主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记者朋友们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我们会通过发布渠道给大家回应。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和媒体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