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3日下午2:00,浙江省新闻办在之江饭店会议中心3楼浙江省新闻发布厅举行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浙江省新闻办副主任季晓斌主持,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浙江省政府副省长朱从玖,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崔钢,浙江省质监局局长高鹰忠,国家标准委地方标准化管理部主任杨泽世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浙江省新闻办副主任季晓斌: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前段时间大家很辛苦,都在忙着省“两会”的宣传报道工作。去年的12月,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同意浙江开展标准化综合改革的试点工作,我们今天邀请了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浙江省政府副省长朱从玖,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崔钢,浙江省质监局局长高鹰忠,和国家标准委地方标准化管理部主任杨泽世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为各位媒体朋友介绍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首先请崔主任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开展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和国家标准委关于同意筹建“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的批复。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崔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检总局:
你们关于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复,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发布。
二、试点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提升浙江省标准化总体水平,为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健全协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质检总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适时开展试点评估,总结推广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13日
现在我宣读关于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的批复。
国家标准委关于同意筹建“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的批复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加强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过材料审核和专家论证,同意筹建“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作为依托单位。
筹建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精神,积极争取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支持,扎实开展金砖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标准战略、体制机制和标准体系等研究,服务我国与其他金砖国家间的标准化合作交流,为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促进我国与其他金砖国家经贸健康发展做好技术支持。
请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抓紧做好各项筹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分解落实任务,于本批复下达后3个月内将筹建任务书等相关材料报国家标准委,24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并向国家标准委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我委将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准成立。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印发
季晓斌:
谢谢崔主任。下面请高局长介绍浙江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和第一阶段实施方案。
浙江省质监局局长高鹰忠: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下午好!
请允许我代表浙江省质监局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质监工作的各界人士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总体情况和《改革试点方案》、《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给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开展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背景
标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标准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是,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来看,标准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问题依然突出,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的标准整体水平不高,政府管理、社会治理的标准供给依然不足,市场活力尚未充分激发,政府部门协调推动标准化工作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
2015年底,利用省政府与国家标准委签订省部合作协议契机,我省提出了改革试点设想,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支持。2016年5月,省政府正式向国务院申请改革试点并报送了改革试点方案。我省改革试点工作得到了中央深改办的支持。根据国务院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征求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意见。2016年1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复函省政府,同意我省率先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要求,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我局先后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第一阶段(即到2017年底)的实施方案,提交省委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1月18日,省政府正式印发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发〔2017〕5号)。改革试点工作第一阶段实施方案将由浙江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印发。
二、改革试点主要内容
围绕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内容。
首先,确立了改革试点总体目标。就是实现“四个突破”。
一是在标准化管理体制上取得新的突破。全面落实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要求,强化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责,发挥部门在相关领域的标准制定、实施作用,推动社会参与,鼓励机制创新,构建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建立完善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具有浙江特色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二是在标准化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省市县标准化工作协同推进,权责明确的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层级清晰、协调配合的地方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既维护标准的公共属性,制定符合规定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又突出标准的市场属性,推动市场自主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亟需的标准基本覆盖。
三是在浙江标准水平上取得新的突破。全面建成新型“浙江标准”体系,围绕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制定一批高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与企业标准、严于和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补齐我省标准短板,推动先进标准提升为国家标准,成为国家标准体系的领先标杆和重要支撑。
四是在标准供给能力上取得新的突破。标准化服务业快速发展,标准供给成为制度供给的重要支撑,“标准化+”与“互联网+”、“机器人+”联动推进,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改革成果,形成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转型升级发展的叠加效应。
其次,明确了改革试点主要任务。提出了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新型“浙江标准”体系、“标准化+”效应和改革支撑能力5个方面改革任务。
一是深化标准化管理体制改革方面。重点有3项任务,即要强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自主的工作体系,构建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共治格局,目的就是建立适应“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我省标准化工作格局。
二是创新标准化推进机制方面。这一块重点任务也是3项,即要探索创新标准的转化机制、实施机制和监督机制,着眼于解决当前我省标准化管理机制不完善和标准创新活力不充分的问题。
三是构建新型“浙江标准”体系方面。包括7项重点任务,即要提升“浙江制造”标准,完善“浙江环境”标准,健全“浙江民生”标准,创新“浙江服务”标准,优化“浙江建设”标准,发展“浙江农业”标准,构建“浙江治理”标准,着力解决我省当前产业标准不高、治理标准不足和准入标准不严等问题,精准施策,补齐短板。
四是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方面。包括5项重点任务,即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促进创新发展,推动协调发展,保障绿色发展,支撑开放发展,带动共享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总书提出的“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助力五大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在我省充分形成“标准化+”效应。
五是强化标准供给支撑方面。包括3项重点任务,即提升标准制度供给能力、提升标准服务供给能力、提升标准人才供给能力,为我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奠定基础、构建支撑。
第三,划分了改革试点实施阶段。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原则,改革试点工作分成2017年、2018-2019年和2020年三个阶段实施,分别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到2020年,要建成并理顺具有浙江特色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水平先进的新型“浙江标准”体系,标准化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成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标准化市场活力充分激发,标准供给成为制度供给的重要支撑,“标准化+”效应充分显现,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第四,梳理了改革试点保障措施。明确了省政府层面支持改革试点工作事项,形成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三、今年改革试点工作重点
今年是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阶段,开好局、起好步非常重要。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明确。围绕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要求,我们确定了重点任务清单、重要试点清单、政策意见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下面从三个方面给大家介绍。
(一)推动8个方面改革试点工作。一是立足顶层设计,通过构建新型“浙江标准”体系、实施“标准化+”行动计划、建立标准清单制度和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打造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我省标准化工作格局。二是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业态发展、资源要素配置改革、特色小镇建设等重点领域,发挥“标准化+”叠加效应。三是紧扣“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生态建设、城市发展和“美丽乡村”等重大战略部署,以标准化支撑“两美”建设。四是结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政许可改革和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以标准化促进政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五是着力提升“浙江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建设“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以标准联通促进国际互联互通。六是着眼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和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等举措,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七是立足改革与创新,加快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标准管理机制。八是通过完善标准化地方法规、设立“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标准化改革支撑。
(二)开展18项重要试点。围绕重点改革任务,明确了多领域、多层次的重要试点项目,涵盖地方标准管理体制改革、产业团体标准、生态文明、城市国际化、新型城镇化、“健康浙江”、居家养老、行政许可等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力争形成一批可示范的标准化成果。
(三)制定13项政策意见。梳理涉及体系规划、产业发展、机构队伍、资金保障等方面13条拟出台的政策意见,统筹部门政策体系,构建改革试点工作合力。
最后,恳请新闻界的朋友们给予我省标准化工作,特别是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谢谢大家!
季晓斌:
谢谢高局长。下面请田主任介绍国家标准化改革总体情况以及对浙江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
尊敬的从玖副省长,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我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对浙江省获国务院批准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表示祝贺!同时,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大家都知道,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标准化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39届ISO大会的贺信中指出:标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标准已成为世界“通用语言”,标准化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中国将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要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近年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等重要政策文件和专项规划,对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发展作出部署。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再次把质量和标准放到重要位置,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的重视前所未有,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力度也是前所未有。
浙江省正在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居于我国经济社会率先发展的前沿。去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复浙江省成为首个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浙江实践的高度重视,也更好地展现了浙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精神。
我们希望浙江要以承担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抓住机遇、敢为人先,发挥好先行和示范作用,在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中走在前、作表率。
一是在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上走在前、作表率。浙江省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发源地和实践地,在实施标准化战略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希望浙江省紧密衔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深入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
二是在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上走在前、作表率。要按照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深化标准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机制创新,深耕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试验田,推进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各方面改革早出成果、早见成效,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为全国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走在前、作表率。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找准标准提升供给质量的主攻方向,抓住标准化作为质量提升的这个“牛鼻子”,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标准化+”行动,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以先进适用标准领航新产业新动能,创制一批“浙江制造”、“浙江服务”标准,打造一批浙江优秀品牌。
四是在推进标准国际化上走在前、作表率。要积极实施《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5-2017年)》,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方面的引领支撑作用,有效带动浙江产业、浙江企业、浙江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要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等方面借鉴国际经验,引进、消化、吸收国际标准,促进浙江开放发展、可持续发展。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积极支持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们把支持浙江省改革试点作为自己份内之事、应尽之责,把浙江试点工作纳入到与全国标准化改革发展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实施,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支持。
一是在制度设计上,围绕试点目标、重点任务,以及组织实施等方面,从国家层面加强改革试点制度的系统设计和统筹安排。
二是在项目支持上,加大对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及时给予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要在推动浙江骨干优势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修订、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和参与国际标准化合作交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是在技术支撑上,要加强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要注重发挥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作用,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咨询;要注重发挥浙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加强标准化学科建设和基础理论研究,要为浙江省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和职业技术工人的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四是在统筹协调上,强化省部标准化工作合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浙江省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通过开展试点评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交流合作,不断把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引向深入。
我们相信,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浙江省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参与和支持配合下,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成功,一定能够为全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造更多更好的浙江经验,一定能够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