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月26日云南举行云南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4月26日,云南举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赵修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钟耕,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晓静,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陆晓龙,云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晓华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田虎青: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4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17条措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对《17条措施》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发布会的各位领导,他们是: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赵修春先生;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钟耕先生;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晓静先生;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陆晓龙先生;
云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晓华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以及省直有关厅局处室的负责同志。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首先,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赵修春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赵修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大家对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17条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方面的情况,向各位做一个简要介绍。
一、《17条措施》的出台背景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面对经济发展面临的新挑战,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做好“六保”工作,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大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人民众志成城、顽强拼搏,云南省经济社会运行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逐步趋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复工复产正在逐步接近或达到正常水平。但受疫情影响,全省实体经济仍然面临着供应链受阻、资金链紧张、订单量减少等困难。
实体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根基所在,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所系。为帮助实体经济渡过难关、稳定经济发展基础,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紧密结合云南实际,认真开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研究起草工作,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努力在应对疫情冲击和挑战中推动云南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17条措施》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
《17条措施》立足解决当前云南省实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云南省经济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内容实、力度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其中,不少措施体现出鲜明的创新和突破精神,可以概括为“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稳工业。主要是第1条和第2条。第1条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提出由企业以产品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对全省部分重点有色金属产品进行商业收储,稳定有色金属价格、稳定有色企业产能、稳定全省工业用电量、支持有色产业发展、从而带动关联产业的稳定发展。第2条加快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提出聚焦优势农产品,坚持园区化、专业化发展方向,按照“一个专业园区、一个主导产品、一套仓储物流”的模式,由省级财政在全省筹集100亿元资金,支持发展10个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推动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延伸加工环节,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二是突出稳消费。主要是第3条至第5条。第3条打响“网上南博会”品牌,提出创新南博会举办方式,推动2020年的展会由线下向线上转变,面向全球举办,并为注册参展企业提供免费“展位”和全天候网上推介、供采对接等服务,为参会消费者发放电子消费券,大力发展线上经济。第4条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提出通过支持建设餐饮加工配送中心等方式,面向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及高等学校提供餐饮加工配送服务,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新业态。第5条鼓励发行消费卡(券),提出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云品荟”等电商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酌情提前发放2020年度未发放的节假日职工福利;采取节假日期间投放燃油电子消费券等措施,撬动社会消费,争取把被抑制、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
三是突出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主要是第6条至第11条。第6条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提出对全省复工复产和受疫情影响但未停工停产的企业,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将名单推送至金融机构,由其优先保障企业贷款需求。第7条实行针对性授信和多渠道融资,提出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实行针对性授信,开辟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提升服务效率;鼓励和优先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提升企业自主融资能力。第8条降低融资利率和办理费用,提出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执行同类型同等条件企业贷款的最低利率,收取的业务办理有关费用标准降低50%。第9条加大贴息补助,提出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2020年内新增的1年期及以下复工复产流动性资金贷款,给予50%的贴息补助。第10条降低担保费率,提出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其担保费率优惠。第11条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出对《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完善,简化补偿程序,完善补偿标准,规范实施程序,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突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主要是第12条至第17条。第12条降低用电用气成本,提出在贯彻落实好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用气成本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有效发挥云南省清洁能源优势,对新增的水电铝材、水电硅材等新兴重点产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实施弃水电量输配电价政策;充分发挥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因疫情影响,免除偏差考核和暂不执行最低限价规定等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第13条鼓励减免房租,提出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市场主体,在减免一个季度房租的基础上,扩展至减免全年房租,并引导龙头商业企业和非国有商品交易场所参照执行。第14条加大税收减免力度,提出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方,免租期间免征相应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业的纳税人自用房产免征全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第15条降低用地出让成本,提出在不低于土地各项成本的前提下,土地出让底价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执行;鼓励采取差异化工业用地政策,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主要以20年弹性年期方式办理;对半山酒店建设实行“点状供地”政策。第16条加大就业补助力度,提出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企业稳岗返还;继续执行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至年底;从省级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给予中小微企业差异化就业补助支持。第17条加大清欠工程款力度,要求于年底前完成项目拖欠款的清欠工作。
三、贯彻落实《17条措施》拟开展的工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政策的制定出台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抓好贯彻落实。为确保《17条措施》真正落地落实落细,拟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制定细化实施办法,提高执行率。《17条措施》的起草过程中,各部门高度负责、强化担当,主动推出了各自领域的干货政策,每一条措施都“政出有门”。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抓紧细化具体实施办法或操作流程,确保各项任务尽快得到落实。
二是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提高知晓率。为确保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企业尽快熟悉和掌握,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领域,充分借助主流媒体和各级政府官网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发布政策相关信息,精准对接企业,狠抓政策落地生效。同时,也希望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知晓政策,更好地释放政策红利,共同推动云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定期开展跟踪检查和政策督查,提高兑现率。针对这次疫情带来的影响,国家和云南省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在贯彻好已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也要抓好《17条措施》的组织实施。我们将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加大对《17条措施》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政策执行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方进一步提振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信心。
以上是我对《17条措施》有关情况的简要介绍。谢谢大家!
田虎青:
谢谢赵修春副主任的发布。下面,请记者提问。
国际商报记者:
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省商务厅在促消费、助推线上线下融合,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云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晓华:
谢谢你对商务厅工作的关心、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云南省商务厅于2020年4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以“畅购云南 焕新消费”为主题的促消费系列活动,突出让利惠民消费、乡村振兴消费、休闲康养消费3个专题,开展9大系列促消费活动:一是让利惠民消费。组织汽车、家电、成品油等企业通过发放消费券、促销打折、特价秒杀等多种方式达到便民、惠民的效果。二是乡村振兴消费。创新消费扶贫模式,扩大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渠道,活跃农村消费市场,助力乡村振兴。三是休闲康养消费。以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的“健康生活目的地”为契机,积极推动康养+旅游、康养+餐饮、康养+医药等类型融合扩大消费。
在促消费的同时,为扩大覆盖应用,促进云南省农产上行,“一部手机云品荟”线下赋能农村传统消费市场,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三区三州”、国贫县等区域加快推广“一部手机云品荟+直供”“一部手机云品荟+展销”“一部手机云品荟+公共仓”“一部手机云品荟+第三方平台”等新模式,推动日用百货、家居家电、服装鞋帽、粮米油面等生活物资直供农村。
受疫情影响,结合云南省商务特点,我厅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支持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12条实施意见》,支持住宿、餐饮等实体经营企业减轻成本压力,尽快复工运营,加快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餐饮物流配送设施建设,加快铺设城市末端智能配送设施,投放智能生鲜自提柜、取餐柜等新型社区化餐饮配送设施,对2020年内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餐饮物流配送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支持新建或改造服务餐饮物流配送的城市低温仓储集配中心购置节能环保的冷藏运输、蓄冷保温配送设备,对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
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17条措施》中提出要“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请问,是否考虑扩大风险补偿金的适用范围?谢谢!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钟耕: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感谢这位媒体朋友对云南省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的关注。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全省大量实体经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资金紧张问题进一步凸显,为了切实帮助实体企业渡过难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积极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对原来制定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完善和修订。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到的扩大风险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按照突出重点,分级分类的原则,分三类确定风险补偿范围。第一类是原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里面明确的中小微企业;第二类是纳入名单制管理的企业,包括年初已经确定的疫情防控的重点名单制企业,以及《17条措施》中明确的名单制企业;第三类是对重点民营企业的对口项目,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加以解决。大家应该已经注意到了,在企业划型上,相当一部分已经突破了原来的中小微企业范围。同时,我们对名单制企业还会进一步规范审核程序,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并且补偿比例会考虑适当调高,目的就是在这一特殊时期对实体企业实实在在的加以支持,真正用好、用足、用活风险补偿政策,让银行更有积极性,让企业更有获得感。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新华社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想请问一下各位领导。第一个问题是云南省重点产业如何借助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实现新的突破?第二个问题是一段时间以来,夜间经济这个概念比较火,请问,云南就挖掘夜间经济新动能,提升夜间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拉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谢谢!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陆晓龙:
我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非常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期间对云南现代农业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关注,要求云南要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立足多样性资源这个独特基础,打好高原特色农业这张牌。最近几年,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作为全省“八大重点产业”之一,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19年,全省“绿色食品牌”8个重点产业的综合产值达到5780亿元,这8个重点产业分别是茶叶、花卉、水果、蔬菜、中药材、咖啡、坚果、肉牛,综合产值较上年增长了20.8%,其中,农业产值达到了2523亿元,较上年增长了10.2%。
尽管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取得了一些进展,农产品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有了一些提升甚至是飞跃,但产品供给仍以初级产品为主,精深加工滞后成为云南省打造“绿色食品牌”的瓶颈和制约。云南省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程度比较低,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也比较低,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开发较少,综合效益仍然偏低,通过发展深加工、挖掘潜力,将农业的8个重点产业的加工产值比提升到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一些差距,我们推动加工产业园的建设,就是想把云南省农业综合产值有一个较好的提升,为实现万亿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在《17条措施》里,省委、省政府明确在全省择优布局建设10个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其目的就是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这个发展思路,紧紧扭住加工环节这个“牛鼻子”,打造一批集加工、物流、交易功能为一体的“新平台”,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一流的“新主体”,加快将“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打造成为世界一流、中国领先的“大产业”。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全力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深入参与并会同相关部门将产业园建设成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平台,当然还是要和地方党委、政府深入结合建设优势,包括当前推动建设的产业集群、“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十大名品”培育等相关工作结合在一起,切实为全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自己的理解和你所要了解的情况可能不那么切合,这里要请王晓华副厅长来进行一下解答。谢谢!
王晓华:
关于这位记者的第二个问题,这里我做一下简要介绍。今年4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政办发〔2020〕20号文件,这个文件就是关于促进云南省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的发布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这两个文件的精神,这两个文件对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有了具体的措施,结合云南省特点,我们起草了具体实施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部分。总体要求:明确夜间经济根据“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包容多元、彰显特色”原则,坚持以餐饮为基础、以文化为灵魂、以购物为支撑、以旅游为带动、以亮化为辅助、以政策为保障,培育夜间经济发展载体,完善夜间经济保障体系,挖掘夜间消费新动能。工作目标:提出用3年时间在全省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包括夜间经济地标、夜间经济商圈、夜间经济生活圈),其中,昆明市打造15-20个,其他的每个州市打造3-5个,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主要任务:包括十个方面,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完善夜间经济区域空间布局;二是丰富业态种类,增加夜间文化旅游产品供给;三是拓展体育市场,引导夜间体育消费新风尚;四是鼓励延时经营,便利居民夜间生活性消费;五是推动数字升级,拓展夜间消费新时空;六是包容审慎监管,适度放宽夜间外摆位管制;七是优化交通组织,试点夜间分时制步行街;八是美化灯光造景,营造良好夜间消费氛围;九是加大信息披露,维护夜间市场经营秩序;十是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夜间卫生安全管控能力。保障措施: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增强夜间经济发展保障能力;二是用好财政政策,加大夜间经济发展扶持力度;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夜间健康消费理念。
谢谢!
云南日报记者:
请问,如何让复工复产企业切实感受到《17条措施》中资金方面的政策支持?谢谢!
赵修春: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17条措施》中有6条涉及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措施,当中都提到了“贷款企业名单”这个关键词。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是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与有关部门、金融机构会商达成一致后,实行的一项具体的政策,也是企业获得系列金融支持政策的前提和基础。
疫情发生以来,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急,尤其解决资金方面的问题,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先后细化落实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全国名单、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名单、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税收支持名单、复工复产专项贷款支持名单等4类名单管理,分类分批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推送了3800多家企业、数百个重点项目名单。截至4月24日,各类名单内有488家企业实际获得了448.4亿元的信贷资金支持,有103个项目实际获得了99.36亿元的信贷资金支持。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要求落实好《17条措施》,以名单制管理为抓手,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完善名单管理流程,持续向全省各州市、各部门收集企业信息,结合全省重要规划布局、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严格进行审核筛选,择重、择优、择急将企业名单推送给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等涉及落实有关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的部门,搭建起企业与财税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同时,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细化落实针对性授信、多渠道融资、降低融资成本、贷款贴息、降低担保费率、贷款风险补偿等政策措施,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实实在在地享受政策红利,切实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谢谢!
春城晚报记者:
请问,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管理办法新修订完善后,在补偿程序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陈钟耕: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风险补偿政策的关心。除了之前提到的补偿范围扩大,新办法同时注重补偿程序方面的完善,总的方向可以概括为“高效、规范、快捷”。我们原来的办法规定,不良贷款须由合作金融机构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后才能申请补偿,从两年来的实施情况看,这样的程序周期较长、进度较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相关企业的获得感。按照省领导的要求,最近一段时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深入研究了深圳、广东、山东这些省市关于风险补偿的一些具体做法,同时,广泛征求了财政、银行等相关政策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专业意见,打算在补偿程序上做一些创新性的优化和突破,目的就是切实加快风险补偿的进度。考虑目前新的办法还没有完成,整个程序还没有正式出台,具体程序和优化方面的内容今天我就先不作介绍,给大家留一点悬念,等正式办法修订出台后,我们再详细介绍优化风险补偿的程序,以及政策用于支持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成效。谢谢!
新华网记者:
自疫情爆发以来,财政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担保优惠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起了很好的沟通桥梁。请问,针对本次出台的《17条措施》中降低担保费率政策,如何落地落细落实?小微企业该如何申请?谢谢!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晓静: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感谢您提出各市场主体关心的最切实的一些问题。担保费率降低包括“减和免”两个方面,区分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2020年内新增的1年期及以下复工复产流动性资金贷款,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担保额度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免收担保费。第二种情况是对担保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在现行担保费率基础上享受50%的优惠。第三种情况是受疫情影响,暂时有困难和无法按期还款的在保企业,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他们续保续贷,同时酌情减收一部分担保费。我先介绍有关担保费的“减和免”,就是提问中提到的降低担保费率的问题。那么接下来是我们如何执行这项政策呢?
第一,执行担保费率优惠政策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有哪些,这里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主要包括:云南省融资担保公司、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两家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其覆盖全省范围内的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以及其他州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有融资担保需求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向这些担保机构分布在各个地方的分支机构提出申请,这是第一个,知道向哪里提出申请。
第二,申请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因为这是一种市场行为,对市场主体约束是靠制定的规则,这是最基本的。也就是要有条件,有哪些条件呢?首先,要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复工复产和受疫情影响但未停工停产企业名单里面的企业,刚才赵副主任发布时讲到《17条措施》里面就有。其次,名单内的企业要具备无不良征信记录、无作为被告借贷涉诉的案件、确实有用于生产经营的借款需求。
第三,具体的申请和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正常融资担保业务向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征信报告以及资金需求的具体项目的情况,这是四个基本资料,当然还有其他的资料。申请提交后,相应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启动简化资料、快速审查、审批的“绿色通道”流程。“绿色通道”有一个专门的界定,刚才赵副主任发布时也讲到了这方面的要求。
谢谢!
云南网记者:
省政府出台了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请问,出台这些政策主要有哪些考虑?谢谢!
赵晓静:
这个问题还是由我来回答。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努力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主要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激活市场经济中最能动、最核心的因素—市场主体。特别是去年以来,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为云南省实体经济焕发新的活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阶段性地、有针对性地减税降费政策,在原有减税降费措施的基础上,从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鼓励疫情防控公益性捐赠、免征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方面进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云南省财政厅和省级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平稳运行。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财产税,是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缴纳的固定税收。当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云南省在落实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予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基础上,在地方税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出台了两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含单位和个人),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主营业务为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业的纳税人自用房产免征全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述两项税收优惠政策预计使地方税收减收7亿元左右,将切实为实体经济减轻税收负担,让纳税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税务局制定具体征管措施,保证组织实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帮助纳税人渡过困难期,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和阻击战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谢谢!
田虎青:
下面我们提最后一个问题。
消费日报记者:
请问,云南如何建设高质量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谢谢!
陆晓龙:
感谢你的关注,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建设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其实也是深化供给侧改革的有效手段,是云南省优势特色农产品和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聚集的一个有效载体,政策刚刚出台,云南省的农业农村部门也将坚持“两型三化”高质量发展要求,特别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促进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为核心,突出特色优势,强化助农增收,增强农产品加工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一是坚持要素集聚。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集聚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的生产要素,推进特色、优势、支柱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规划布局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完善设施配套,提升平台功能,引导产业从分散布局向集聚、集群发展转变,高质量打造一批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产业园。
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升产业园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引进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入园发展,推广应用国际上领先的农产品精深加工新装备、新技术和新工艺,破解精深加工的“卡脖子”技术,推动加工企业由小变大、加工程度由初变深、加工产品由粗变精,不断推动农产品加工向纵深发展,延伸产品链、拓展价值链、拓宽增值空间。
三是坚持绿色发展。把绿色发展作为园区可持续发展的主攻方向,引导产业园由资源消耗型向环境友好型转变。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实现增效增绿增收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有机统一。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副产物循环高值梯次利用,推进“生产-加工-产品-资源”循环发展。加快副产物综合利用的技术创新,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等,实现资源多次增值、节能减排。
四是坚持三产融合。农产品加工业联结工农、沟通城乡、亦工亦农,是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产业。加工产业园将作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一环,集基地建设、加工转化、技术研发、现代物流、营销平台为一体,通过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其他产业深度融合。
我们也希望将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成为云南现代农业对外开放的窗口和招商引资的平台。谢谢!
田虎青: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记者朋友,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17条措施》),是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和“六保”要求而采取的重大举措,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对冲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有助于稳定社会预期,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把《17条措施》转化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际力量,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离不开在座新闻朋友们的大力宣传。希望各媒体继续加大对《17条措施》的深度解读和深度宣传,让全社会广泛知晓措施相关内容,为措施落地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