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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09-06-22   来源:
  


新闻发布会现场

  6月5日,西藏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在拉萨召开。会上,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新闻发言人张永泽公布了2008年西藏环境状况及环保措施与行动,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西藏自治区外宣办主任刘萱主持发布会。

  张永泽局长表示,一年来,西藏按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科学发展促进战略和生态安全保障战略”的环保工作思路,立足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屏障,全面推进环保与建设、污染防治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等,各项环境工作取得重要的进展,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全区环境得到了有效地保护。

  发布会最后刘萱主任强调,西藏的环保备受世界关注,按照我国今年世界环境日“减少污染 行动起来”这一主题,我们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关系,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自然资源,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爱护西藏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努力构筑稳固的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切实保护好雪域高原这片碧水蓝天。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只有一个青藏高原,生态西藏建设需要我们每个人的行动。

 

答记者问

 

  1、张局长,今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请问《规划》的主要建设内容?以及自治区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规划》的实施

  2月18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是继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之后,国家近年来批复的最大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青藏高原实施的又一项重点生态工程,意义十分重大。

  《规划》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支撑保障三大类十项工程。生态保护方面共包括天然草地保护、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建设、重要湿地保护、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等五项工程。生态建设方面共包括防护林体系建设、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地改良、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等四项工程。在支撑保障方面,实施生态安全屏障监测体系工程。

  为确保《规划》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实施好《规划》: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 “西藏自治区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组织《规划》的实施。二是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意见》,将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的任务量化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三是编制《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四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农牧、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扎实做好《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衔接协调,落实好项目和资金。五是加强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好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验收制等五项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等三大类10项工程实施好,取得实效。六是加强项目实施的行政监察,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干部安全。七是把项目实施同农牧民增收相结合,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并通过参与草场保护与建设、沙化土地治理、植树种草、森林管护等增加收入。八是重点加强对矿产、草原、土地、森林、湿地、淡水、物种等重要自然资源开发和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九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全民参与西藏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的良好氛围。十是开展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考核评估,建立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的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标准,逐步建立生态监测网络,对项目实施后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全面评价,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规划》实施方案。

  2、刚才在张局长的介绍中,自治区开展了生态补偿研究并进行了试点,请问张局长,生态补偿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将为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何种效益?

  2004年,国家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078万元,对西藏的97.46万公顷重点生态公益林实施了补偿,2009年补偿资金提高到7.5亿元,管护的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1004.82万公顷。今年西藏落实了草原生态补偿资金2亿元,拟在5个县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建立生态补偿的主要目的是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形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增强环境保护能力,有效遏制西藏生态整体退化趋势,促进西藏各类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正常发挥,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促进广大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农牧民增收致富,为全面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切实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建立西藏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为西藏生态保护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稳定的资金渠道,让群众真正从“绿色”中得到实惠;有利于推进草地、自然保护区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更好地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有利于逐步确立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利用有价”的理念,规范开发利用行为;有利于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调整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的思路,进一步推进生态建设;有利于调动广大农牧民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责任性,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3、今年3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切实建设生态西藏”,请问张局长,建设生态西藏的意义?

  2009年3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保护好西藏高原生态环境,关系到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和各族群众切身利益。最近,国务院批准了西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规划,一定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建设生态西藏”。从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到建设生态西藏,充分表明了中央对西藏重要生态战略地位的认可和对西藏工作的关心支持,不仅为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指明了方向、描绘了宏伟蓝图,更重要的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西藏的发展目标,深化了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的内涵。西藏自治区党委明确了建设生态西藏的奋斗目标,提出要把西藏建设成为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

  建设生态西藏已成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迫切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建设生态西藏,有利于更好地协调和处理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张局长,我区主要人口为农牧民,刚才您说到2008年启动了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情况?

  2008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国家设立了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对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污染问题的村镇实行“以奖促治”政策,逐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的统一安排,我区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和保障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相结合,计划从2009~2015年间,对全区158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程措施,集中治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庄,以整体改善重点区域的村庄环境状况,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各级政府和广大农牧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弘扬生态文明,推动全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展示西藏新农村建设的良好风貌。《规划》共安排投资总投资估算19982.43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17984.2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1998.23万元。

  2008年我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组织申报了第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国家下达预算资金964万元,开展14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目前,该批项目设计已基本完成,即将进入实施阶段。

  5、2007年,自治区与各地市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书,现在“十一五”已过半,请问张局长,我区的减排工作进展如何?

  首先我将有关情况作个简要说明,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了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十五”期末减少10%的目标。2006年8月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受国务院委托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西藏自治区“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7年6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七地(市)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我区采取了一系列控制和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这些足以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说明了减排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在我区重点监控的企业中,也就是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全部工业排放总量85%以上的企业,工业废气污染企业占20家,主要是水泥等建材行业;工业废水污染企业占10家,主要是啤酒、青稞酒、藏药等轻工、医药行业。2008年,自治区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也按照相关规范加强了羊八井地热电厂等3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山南华新水泥厂等27家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及监测工作。
我区的减排工作可以用科学有序、稳步推进来形容。

  6、请问张局长,为确保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自治区环保局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自1998年以来,国家就加大了我区县城城镇供水设施建设投资的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04年,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颁布了《西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同年,我局制定下发了《全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把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环保专项行动和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的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从2004年开始,自治区和地(市)两级环保部门连续5年对全区县城以上集中式饮水水源地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对饮用水源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和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

  2006年开始,我局先后编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西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报告》,2008年,开展了《西藏自治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

  2009年,我局将开展《西藏自治区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同时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要求,我局正在开展《西藏自治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该《规划》调查范围为我区县级以上城(市)镇,一类口岸所在城镇的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大型学校的自备饮用水水源地,共涉及77个城镇、13所学校。

  7、我区城镇垃圾污染问题较为严重,请问张局长,在控制垃圾污染方面我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结合我区实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通知》明确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为按照计划完成我区“禁白”工作任务,我局制定了《全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和内容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拉萨市已经从2004年7月1日起,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开展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的禁止“白色污染”专项治理行动。2005年5月1日,拉萨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了《拉萨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管理办法》,拉萨市环保局制定了详细的“禁白”工作宣传方案,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5年自治区发改委、建设厅、环保局联合组织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十一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明确了我区将建设拉萨柳吾区垃圾处理场和一批县城垃圾处理场。自2006年以来,我局连续4年联合自治区建设厅、交通厅、旅游局下发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大力开展我区重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及主要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为巩固近年来各地(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整治薄弱环节,按照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建设生态西藏的要求,我局在今年继续联合自治区建设厅、交通厅、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重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及主要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主要城镇环境脏、乱、差的问题。遏制乱扔乱堆垃圾、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私搭乱建、肆意排放污水等违法行为,提升城镇形象。二是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快在建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对已建成的垃圾填埋场规范管理,确保正常运营。

  我们还会在2009年5月至8月组织大规模的环境清理整治工作,并通过复查、督办等形式,不断巩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同时,在今年9月份,将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总结近年来环境综合整治的成功经验,为下一步继续开展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8、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请问张局长,目前我区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怎样?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原国家环保局以及上海、成都等兄弟省市环保局的援助下,我区相继建成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日喀则地区环境监测站和昌都地区环境监测站,均具备了独立开展大气、水、噪声等要素常规监测的能力;其中,自治区环境监测站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通过了国家的计量认证,并建成为自治区五大重点实验室之一,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酸沉降、环境噪声、重点污染源企业、突发事件环境应急、典型区域环境质量、重大项目环境现状调查、无公害蔬菜“菜篮子”基地、“三同时”验收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大量环境监测和科研工作;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还基本形成了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2008年,组织技术人员参加了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顺利完成了我区当雄地震灾区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2007年,在国家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区编制并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十一五”环境监测站专项实施规划》,建成了拉萨市、山南地区、林芝地区、那曲地区和阿里地区5个环境监测站,对日喀则和昌都地区环境监测站进行了改扩建。针对监测仪器老化、匮乏的问题,环境保护部投入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帮助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日喀则和昌都地区环境监测站更新并添置了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帮助拉萨市等5地市环境监测站购置了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预期今年年底,全区新建的拉萨市等5地市环境监测站将开展常规环境监测工作。2008年,在自治区财政厅的支持下,开展了六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将于今年6月份开始对各地区行署所在地城镇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加上已经投入使用的拉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目前,我区已基本形成覆盖全区行署(政府)所在地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责任编辑:王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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