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宝平主持,首先由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孟恺向各位来宾及新闻媒体介绍了查询系统的功能、查询范围及程序,强调了在开展查询工作时要遵循的严格的程序。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荣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她说,我区检察机关仅去年一年就立案查处贿赂犯罪案件176件,占到所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32%。因此,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行贿犯罪是遏制贿赂犯罪的重要前提。检察机关建立行贿犯罪档案并对外受理查询工作,是检察机关立足办案职能,坚决惩治和遏制腐败犯罪的具体行动,是立足预防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与各方力量通力协作、共同预防腐败犯罪的一项新的重要措施, 检察机关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其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对外提供查询工作,对有行贿犯罪记录者的竞争资格、机会、利益进行限制,威慑行贿犯罪,增加犯罪成本,提高犯罪的风险,抑制和消除犯罪心理,防控犯罪行为,弘扬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经营风尚,同时警告那些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打消念头,走上公平竞争的道路。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从源头上预防行贿受贿犯罪,促进廉政建设。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充分利用检察机关设立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积极与行贿犯罪作斗争,当前特别希望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行政采购部门在建筑工程、医药医疗器械采购、教材教具采购、公共采购的招投标活动和金融信贷资质审查活动中能够充分利用这一系统的功能,主动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查询,努力防止和减少可能发生的行贿受贿犯罪。在提供对外查询的同时,检察机关对行贿犯罪人的合法权益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档案资料被恶意利用。检察机关要求,无论单位和个人申请查询,都应当具有正当理由。对外提供查询也并不意味着随意、完全公开行贿犯罪档案资料,而是要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检察机关对行贿犯罪档案的录入、储存、查询的范围、内容都做了严格规定;对储存行贿犯罪档案资料的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对行贿犯罪档案资料库加密,无论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批准不能随意进入;受理和提供查询结果,必须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不得擅自对外受理或者提供查询,以此避免档案资料的无序传播。
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区从4月12日起正式对外受理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