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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十周年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09-10-29   来源:
  

四川省林业厅厅长王平

    2009年10月28日下午3点,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四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四川省林业厅厅长王平通报了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有关情况,全文如下: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和黄河源头,幅员面积48.5万平方公里,约占长江上游流域面积的50%,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是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也是全国水土保持重点区,在全国生态建设大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1999年,我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开展退耕还林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十六字方针,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迄今已有10个年头。10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从战略层面上将其作为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大举措,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基础工程,作为关系人民福祉的一件大事来抓。工程建设先后经历了试点示范和全面实施阶段,现已顺利转入成果巩固、稳步推进的重要阶段。

    现在,我就全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新闻。

    一、工程实施概况

    我省自1999年启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在国家的关心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政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各项建设任务。到2008年底,全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2777.4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1336.4万亩、配套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1441万亩。工程涉及全省21个市(州)、176个县(市、区),634万多农户、2266万多农民。

    二、工程建设取得的主要效益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我省实现了由毁林开垦向退耕还林的历史性转变,标志着我省林业建设进入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阶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退耕还林的决策部署,省委七届七次全会作出了把四川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决定,将其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求“五年初见成效、十年大见成效”。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又将退耕还林作为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先后纳入了“十大惠民行动”和“八大民生工程”来抓紧抓实。

    四川退耕还林的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具有远见卓识和重大历史意义的英明决策。10年来,我省退耕还林工程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得到了中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工程的实施既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推动了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又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地方和农民收入,起到了良好的惠民济民的作用,被工程区广大群众称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一)改善了生态环境。到2008年底,我省累计实施的2777.4万亩退耕还林,加快了国土绿化和水土治理进程,全省森林覆盖率因此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据生态定位监测,全省退耕还林工程营造的林草植被累计减少土壤侵蚀量3.21亿吨、涵养水源量288.4亿吨、固定二氧化碳7391.7亿吨、释放氧气6315.6万吨,境内长江一级支流的年输沙量大幅度下降,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增加了农民收入。退耕还林是迄今为止我省最大的直补惠农项目。到2008年底,我省累计兑现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资金237.6亿元,全省三分之一的农业人口从中受益,户均获政策性补助资金达3740元。一些地方退耕发展经果林、用材林、竹林、中药材、森林蔬菜等,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工程实施10年来,全省有近70%的经果林已经投产,40%的已进入到盛产期,亩均收益500-1500元。据2007年对退耕农户监测调查,退耕还林对农民纯收入的直接贡献率达13.1%,加上因实施退耕还林而外出务工的收入,促进农民增收达40%以上。

    (三)推动了产业发展。10年来,我省各工程区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为全省林业产业发展培育了一批产业基地,提供了大量产业原料,催生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推动了木竹加工、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森林食品等后续产业发展。同时,在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根据我省地理特点,实行分区施策、分类指导,各地坚持生态优先、产业兼顾的原则,大力培育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通过林果、林竹、林茶、林草牧、林药等发展模式,大大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提升了林业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和效益,实现了生态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四)产生了良好社会效益。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逐渐增强了全民的生态意识,广大群众自觉投身于工程建设,真正成为生态建设的主体。随着工程建设的深入实施,改变了农民传统耕种习惯,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了农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同时,通过林业产业发展和钱粮直补到户,促进了农民增收,有效改善了偏远山区、民族地区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退耕还林为扶贫开发、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工程建设取得的基本经验

    10年来,我省退耕还林工程从试点示范到全面实施,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组织管理逐步规范,农民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工程效益日益显现,初步形成了具有四川特色的发展模式和建设路子。

    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确立工作思路。在工程试点阶段,省委、省政府结合实际,提出了退耕还林要坚持“三个确保”(确保生态目标、确保农民增收、确保工程质量)和“三个结合”(与农田基本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随着工程向纵深发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省政府提出了“四个促退”(以封促退、以移促退、以调促退、以改促退)的工作思路,把退耕还林与封山禁牧、生态移民、结构调整、改田改土结合起来,留足口粮地,建好“找钱地”,治理陡坡地,实现了生态增效、农民增收的“双赢”目标。

    二是坚持政府负总责,建立高效管理体制。全省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的组织管理体系,通过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为工程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规范工程建设,我省还逐渐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包括宣传发动、规划设计、种苗供应、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科技支撑、资金管理、工程监理、执法监察、审计监督等制度,确保了工程实施有章可循。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区域建设重点。工程建设之初,省上组织编制了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科学指导工程建设,明确将川西地区和盆周地区作为工程重点区。在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生态优先、产业兼顾的原则,实行分区施策、分类指导。西部地区以营造乡土树种为主,构建高效防护林体系,最大程度地发挥生态效益。盆周山地区和川中丘陵地区,重点发展生态、经济效益兼备的树(竹)种,实行多林种配置、多树种混交、乔灌草结合,大力培育后续产业,实现生态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通过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增强了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效。

    四是坚持以民为本,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工程实施以来,我省根据中央政策及时出台贯彻意见,并针对工程建设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研,不断研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广大退耕农户的利益。同时,将宣传发动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确保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各地全面落实中央惠农政策,通过资金直补到户、确权颁证到户等措施,调动了农民群众退耕还林的积极性。

    五是坚持机制创新,增强工程建设活力。各地在工程实施中,以尊重农户意愿为前提,勇于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公司、企业、集体、个体、业主等社会各方参与工程实施,推行“公司+农户”、业主经营、股份合作、“协会+农户”等经营机制,加快了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和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步伐,为退耕还林注入了新的活力。

    六是坚持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各工程区将退耕还林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封山禁牧、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等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扶贫攻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较好地解决了退耕农户生计问题,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工程管理的后续措施

    退耕还林是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是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关键时期,为此,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退耕还林工程10周年为契机,全面总结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就和经验,广泛宣传工程取得的显著成效,为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推进全省“两个加快”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进一步巩固已有退耕还林成果。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政府负责制,组织开展履责考核,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有效巩固。针对我省自然灾害频发、部分农户疏于管理等实际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管护责任,督促农户搞好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提高林地质量和效益。

    (二)加快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为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国务院在新一轮退耕还林惠农政策中,决定全面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省制定的管理办法,指导各工程县编制专项建设实施方案,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退耕农户。同时,实行“谁牵头规划、谁组织实施、谁负责验收”的部门负责制,加大指导、检查力度,确保专项建设质量和顺利实施。

    (三)全面落实直补到户政策。始终把退耕农户的利益放到第一位,确保中央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坚持公开透明的公示制度,规范兑现程序,严禁出现搭车收费、随意抵扣、变相兑付等行为,维护农民利益,取信于民。畅通举报渠道,对退耕农户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认真开展阶段验收工作。根据国家要求,在落实完善政策之前,需对原补助政策到期的退耕还林地实行阶段验收,其验收结果作为新政策的兑现依据。在今后6年时间里,我省将对国家历年下达的退耕地还林任务逐年进行验收,平均每年要完成185万亩的验收任务,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按照国家的验收标准,狠抓责任落实,狠抓监督检查,确保验收质量和进度,确保原补助到期的退耕还林顺利过渡到延续政策期。

    (五)积极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也是检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标志。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区分不同地域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在西部高山高原地区,营造具有综合效能的生态防护林,重点治理江河源头地区生态脆弱的问题。在盆周山区和川中丘陵地区,坚持面向市场需求,大力推行林药、林茶、林果、林草牧等复合经营模式,积极发展后续产业,实现生态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最后,再次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注!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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