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市政府实事立项工作,注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从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突出“雪中送炭”、为民排忧解难;二是立项前期条件成熟,工作排入计划,项目有具体抓手、可量化考核、受益面大;三是所需资金纳入责任单位财政预算,确保当年立项、当年完成。
为使市政府实事项目更大程度地体现民意,市政府办公厅在网上公开征集市民建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并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对列入实事的项目作了进一步调整、完善,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0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总体来看,2008年实事项目有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涵盖各方需求。此次列入的实事项目涉及就业、食品安全、为老服务、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困难群体救助、交通等领域,基本上源自市民,为群众希望解决的问题。项目不仅涵盖了市民生活诸多方面,还包括改善外来务工人员条件的相关内容,如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改善其子女就学条件。
二是注重扩大受益面。促进就业、食品安全、为老服务、扩大医保覆盖面等,全社会普遍关注,与市民生活紧密关联,实施后受益面大。项目包括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帮助200万城镇非职工居民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为17万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等。
三是注重向郊区倾斜。如完成郊区30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促进非农就业;在郊区县新建11个医疗急救分站,新增90辆救护车;改善崇明“三岛”水上客运条件;扩大农民享受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等。
现在,我就具体介绍一下今年市政府九项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
一、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岗位10万个;完成4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
二、帮助200万城镇非职工居民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完成本市10万名农民纳入本市养老保障体系工作。
三、为17万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对其中10万名生活困难且需照料服务的老人给予政府服务补贴;新建10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设2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
四、为本市4.5万名视力障碍者提供信息沟通服务;为本市6万名依靠轮椅出行的残疾人提供“阳光车队”优惠乘车服务。
五、加强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新增120辆救护车;完成郊区30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30万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免费提供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完成3.5万名“红十字”救护员和35万名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
六、在600家标准化菜市场、11家批发市场、15家屠宰场、133家大卖场、20家外省市肉类加工场建成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在全市所有大卖场、144家中型超市设置QS(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便捷查询终端。
七、改善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地区水上客运设施,缓解当地居民出行困难。
八、完善本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技防设施建设;完成60所农民工子女学校办学设施改造,并纳入民办教育管理。
九、完成100万个家用液化气等危险化学品气瓶的电子标签标识;对50万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完善500个封闭型小区技防设施建设。
(二)
在今天(1月22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房地资源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庞元介绍了市政府近日批转印发的《关于本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上海正处在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全面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的关键阶段,住宅建设也处于较快的发展时期,住宅的建设和使用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能源,资源、环境的约束作用日益凸显。因此,全面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是提高住宅整体质量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落实全市节能减排目标的有效途径。
市政府批转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将成为今后一个阶段,着力推进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有利于建立与本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住房建设与消费模式,促进本市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紧密结合上海实际,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确定了到2010年全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1、节地方面。到2010年,在保障住宅适用性的前提下,全市新建住宅与2005年相比套均用地面积减少15%。重点将采取四方面
措施:一是加强土地供应和规划管理,大力发展中小套型住宅,适当提高郊区城镇和农村住宅的容积率。二是充分利用居住区地下空间,提高地下空间的利用率。三是合理设置住宅配套设施,完善社区“三个中心”,健全相关用地定额标准,推进公建配套设施的集中建设、资源共享。四是加大限制粘土制品应用的力度,争取到2010年城镇新建住宅禁止使用粘土制品。
2、节能方面。到2010年,在严格执行新建住宅节能50%国家标准的基础上,2008年试点推进节能65%的标准,2009年全市新建住宅全面执行节能65%的标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以墙体、门窗为重点的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要求;二是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大力推进节能型空调,新建住宅选用的空调器能效比由目前的5级提高到2级,同时积极推广高效照明灯具等的应用;三是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走出适合上海的可再生能源利用之路。建立居住区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认定机制,具备条件的低层、多层住宅,应安装与建筑一体的太阳能系统。同时,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3、节水方面。到2010年,全市人均居民生活日用水量控制在155升以内。重点是坚持开源和节流相结合、节约优先。采取三项节水措施:一是实施节水产品的认证与市场准入机制,新建居住区全面推广节水型器具;二是严格控制小区人工景观水体面积,落实水景观补充水不得直接使用自来水的措施;三是提高雨水和河道水利用率,屋顶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应积极采用屋面雨水收集利用技术。
4、节材方面。在建筑废弃物再利用方面,到2010年,力争实现50%以上的施工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在住宅全装修方面,到2010年,全装修住宅占新建商品住宅的比例在中心城区达到60%-70%,其它地区力争达到30%-40%。主要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加大全装修住宅建设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工程质量;二是积极倡导异形柱框架结构等新型建筑体系和新型材料体系;三是加强建筑材料的回收再利用,提高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程度。
5、环保方面。在保障居住环境健康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居住区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重点落实三方面措施:一是健全居住区污染物减排措施,实现居住区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二是提高绿化环境的生态效应,强化停车场等环保要求;三是综合改善居住区室内外声环境,提高室内空气质量。
为了切实落实发展目标和任务,《指导意见》还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新建住宅节能省地牵涉多个部门,需协同推动,建立推进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的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抓好落实。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将资源能源节约的要求,全面贯穿于住宅建设的各个环节,重点构建从土地出让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机制。三是健全法规,政策激励。加快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和消费者的财税优惠政策和办法。四是推动创新,技术引导。逐步完善住宅技术标准与导则,加强节能环保技术的集成应用,并建立健全资源能源节约技术与产品的认定、推广和应用效果评价的管理机制。五是抓好示范,加强宣传。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引导树立良好的节能降耗意识和正确的开发、消费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