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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07-06-20   来源:东方网   作者:

新闻发布会内容

 

上海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将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东方网6月19日消息: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经市政府同意,今年下半年,将对本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办公厅最近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对本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是从建设“四个中心”以及“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的高度出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主要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当前的重点工作,对行政执法部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以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研究并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为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上海小区物业管理将采取管理与作业分离模式

  东方网实习记者杜丽华6月19日报道:市政府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焦扬发布了《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计划计划》的有关内容。焦扬表示,上海小区物业管理将逐步推行管理与作业相分离的模式。
  
  焦扬说,物业服务管理与作业分离的运作模式是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可以充分发挥保安、保洁、绿化、维修等服务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特长,为业主提供较高质量的“管家式服务”,还能降低物业服务成本。因此,有必要逐步推行物业服务管理与作业分离的运作模式。
  
  焦扬强调,实行物业服务管理与作业分离的运作模式后,业主也不必记很多相关部门的报修电话,因为这些部门和物业有一个契约关系,业主只要跟物业提出服务的需求,物业就会负责协调联系,提供专业的服务。这个模式目前正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和试点之中,争取年内出台方案,明年开始启动试点。

 

业主给物业打分 上海物业管理实行考核评估体系

 

  东方网实习记者杜丽华6月19日报道:以往不少居民小区的业主要看物业的脸色,今后这种现象将得以扭转。上海市的物业管理已开始实施服务考核评估体系,业主将定期为物业“打分”,业主的满意程度将与物业小区经理的业绩、物业管理项目评优、企业招投标、信息等级建设等直接挂钩。
  
  在今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焦扬通报了有关情况。焦扬说,《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强化上海物业管理行业自律机制,建立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评估体系。物业服务规范了,服务质量提高了,最直接得益的毫无疑问就是市民百姓。因此,为了提高市民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本市已开始实施物业管理公众满意度季度测评制度,将满意度测评结果与住宅小区经理考核、物业管理项目评优、物业管理招投标等挂钩,不断提升社会、市民的满意度,提升行业的社会声誉。
  

  焦扬介绍说,目前全市经过工商登记、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近3000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46家,二级资质企业218家,三级资质企业2720家。全行业从事管理、保安、保洁、维修、绿化养护等人员近20万人。全行业企业数量庞大,但绝大部分企业的服务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许多从业人员缺少系统的职业培训,服务技能弱;物业管理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完全形成;行业的自律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物业管理的行业监管有待加强。此举对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提高品牌意识和竞争意识将起到积极作用,也使市民百姓真正得益、真正放心、真正得到实惠。

 

 

上海三年内消除群租安全隐患 理顺管理体制机制

 

  东方网实习记者杜丽华6月19日报道:在今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关于“群租”的治理成了记者们最关心的话题。就此,新闻发言人焦扬表示,市政府已把群租治理纳入到了《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中,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上海逐渐理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基本消除“群租”隐患。
  
  焦扬说,“群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比如上下搭铺,乱拉线路,电线老化裸露,没有足够的消防设施等,甚至还有很多房屋是达不到出租资质要求的。整治“群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市民百姓及媒体的呼声都很高,市委、市政府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按照责任分工由市房地资源管理局负责牵头,市房地资源局正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扎实有序地推进整治工作。其总体思路是以规范居住房屋租赁为抓手,以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为重点,以为广大市民创造和谐的住居生活环境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进一步理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基本消除“群租”隐患。
  
  据介绍,“群租”治理的主要措施有三个方面:一是机制落实。区县、街道两级建立整治“群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依法处置的工作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二是发挥业主自我管理的作用,通过修订业主公约或临时公约,规范居住小区租赁行为;三是开展“群租”隐患调查工作,切实掌握本市“群租”的基本情况,以点带面,分类整治,对隐患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由街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焦扬说,“群租”整治工作还涉及到公安、工商、规划、人口办、消防卫生、地税、综治等相关部门和区县,按计划于今年上半年提出相关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准,争取今年下半年实施。

 

 

陆家嘴环陆天桥设计方案还在论证当中

 

  东方网实习记者杜丽华6月19日报道:新闻发言人焦扬在今天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浦东新区邀请了国际上三家公司对陆家嘴环陆天桥连廊建筑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尚在论证中,目前正在进行基础勘探等工作。
  
  焦扬介绍说,随着陆家嘴地区的发展,人车不能分流、楼宇之间通达性较差等问题日渐突出,因此建设连廊系统有其必要性。目前正在进行的论证方案主要考虑到这样几项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原则。两层连廊的设计方便人行,线路便捷,同时充分满足城市的综合功能。二是城市美观原则。陆家嘴中心区是具有国际影响的商务旅游地区,因此连廊的设计考虑了地区城市景观,做到与周边建筑相协调。三是经济性原则。在满足舒适、美观的前提下认真考虑建设造价、施工可行性、管理方便等方面的经济原则。

 

 

太湖蓝藻再次暴发 未对上海造成污染


  东方网实习记者杜丽华6月19日报道:在今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焦扬透露,太湖二次暴发蓝藻,目前没有对上海造成污染。
  
  焦扬说,太湖暴发蓝藻事件以来,市水务部门及环保部门都在密切观察和监测事态的发展,根据监测结果表明,目前并未对上海造成污染。同时上海市还加大了水环境的治理力度,加强与整个流域的兄弟省市的有关机构配合,共同来实现需求全流域的治理。

  市级层面的行政执法检查,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关部门参加。区县级层面的行政执法检查,由区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并邀请区县人大、政协的有关部门参加。

  检查对象主要是两级行政机关:一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市政府委、办、局,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沪机构;二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区县政府委、办、局。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检查,由区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检查内容主要有两项:

  (一)市政府重点检查《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6件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

  除上述列入重点检查范围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外,其他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可围绕本部门履行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重点工作,确定需要检查的某件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执行情况。原则上,一个部门只检查一件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区县政府按照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需要重点检查的若干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检查方式: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的方式。

  时间安排:7月至8月为自查阶段,9月至10月为重点检查阶段,11月为总结阶段。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要高度重视这次行政执法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和有关职能机构的作用,保证行政执法检查的顺利开展。做到条块结合,加强协调。实事求是,认真自查。讲求实效,严格规范。各区县政府、市和区县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行政执法检查认真分析总结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促进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记者问答

  1、《美国彭博》:执法检查只是上海市政府在做吗?还是全国有统一的一个执法检查,上海是其中一部分?为什么现在开始检查了呢?以前有没有做过?谢谢。
  
  焦扬: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是政府法制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市政府的一项年度例行工作,是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相关文件要求来组织和实施的。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关于以往是不是曾组织过类似的检查,情况是这样的,以前也组织过。2004年、2005年本市都曾举行过行政执法专项检查。2004年举行的是《行政许可法》中法律文书方面的专项检查,2005年举行的是《行政许可法》全面检查,绝大多数被检查单位都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法
律要求,个别存在问题的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今年检查重点是刚才我公布的6件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涉及部门分别为市教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交通局。这是市里重点检查的。其他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可围绕本部门履行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重点工作,进行自查,检查情况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谢谢。
  
  2、《新闻晨报》:谢谢发言人,我是《新闻晨报》的记者,有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在《三年行动计划》里面提到,一段时间以来“群租”以及相关的问题是市民投诉一个新的热点。针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今后会采取怎么样有效的办法加以解决?第二个问题,《三年行动计划》提到改进物业行业管理方式,其中有一个叫做试点探索无人管理小区物业服务模式,请简要解释一下?第三个问题是关于行政执法检查的,刚刚发言人提到检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查,一种重点检查,那么这两种方式检查的重点分别是什么?谢谢。
  
  焦扬:记者首先问到“群租”。整治“群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市民百姓十分关注。做好这项工作,是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直接体现,也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不仅列入了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而且成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任务。

  这项工作按照责任分工由市房地资源管理局负责牵头,市房地资源局正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扎实有序地推进整治工作。总体思路是:以规范居住房屋租赁行为抓手,以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为重点,以为广大市民创造和谐的住居生活环境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进一步理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基本消除“群租”隐患。

  主要措施有三个方面:一是机制落实。区县、街道两级建立整治“群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依法处置的工作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二是发挥业主自我管理的作用,通过修订业主公约或临时公约,规范居住小区租赁行为;三是开展“群租”隐患调查工作,切实掌握本市“群租”的基本情况,以点带面,分类整治,对隐患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由街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这项工作由房地部门牵头,还涉及到公安、工商、规划、人口办、消防卫生、地税、综治等相关部门和区县,按计划2007年上半年提出相关的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准,争取今年下半年实施。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无人管理小区的物业服务。这是一个历史形成的问题,并不是新产生的。无人管理小区主要指原由社会企业(非房地产企业)或事业单位自行建造的单幢或二、三幢房屋,后因种种原因,企业破产或改制,所建房屋与原所属单位脱离关系,但又未纳入附近居住小区,也没有聘请专业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的物业小区。

  解决这一问题的政策思路是在属地化管理原则下,经无人管理小区业主协商同意,一方面由业主自行进行较简单的日常自我服务,另一方面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委托专业企业提供房屋维修、绿化、保安等专业物业服务,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决无人管理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

  最后记者问了行政执法的自行检查和重点检查内容。自行检查是由各单位对其执行的某个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完善的设想和建议,形成书面自查报告。重点检查是对属于市政府重点检查范围的6部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行政执法检查组到相关实施部门进行检查,检查组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部门参加。重点检查的方式主要是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案卷、实地检查、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以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改善,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3、《凤凰卫视》: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关于太湖蓝藻,有关环境专家认为如果再度爆发可能会波及到离上海比较近的东太湖地区,也可能因此而波及到上海,上海对此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第二个问题就是上海现在正在对一些开发商捂盘惜售的问题进行调查,其中包括汤臣一品,最近调查有什么新进展?
  
  焦扬:关于蓝藻问题,水务部门、环保部门都在密切观察和监测事态发展,根据监测结果表明,目前并未对上海造成污染。本市各有关部门仍将保持密切观察、监测,加大水环境的治理力度,并且加强与整个流域的兄弟省市的有关机构配合,共同来实施全流域的治理。有关预防和治理水污染的具体的情况和措施我在上次发布会已作了介绍,没有更多补充。

  第二个问题,关于房地产专项整治,这项工作房地部门正在进行之中。
  
  4、《香港东方日报》:最近有消息说,涉及到社保案的王国雄等两人已开庭审理,我想确认一下这个消息。另外还想问一下其他涉案人员会在什么时候开始审理,是否会公开审理?
  
  焦扬:这个问题不适合我来回答,因为你所询问的是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后的一些情况,不适合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身份来回答,并且我也没有掌握这方面的情况。

  5、《东方网》:刚才你也提到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那么近年来市民与物业的纠纷越来越多,我想请您谈一下,您认为当今物业管理行业存在哪方面的问题需要理顺,如何对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在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到建立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评估体系,请举例说明市民会从中得到那些实惠?谢谢。
  
  焦扬:很好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是百姓很关心的。物业管理我们经常从媒体上听到这方面的反映,也许在我们生活的小区里也会碰到这样的一些纠纷和矛盾。我简单的介绍一下上海物业管理行业的现状和问题。

  上海已初步建立了物业管理的市场机制。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实行了招投标制度;绝大多数住宅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合同约定,双向选择了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菜单式”分等收费的物业服务方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逐步推广。

  目前经过工商登记、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近3000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46家,二级资质企业218家,三级资质企业2720家。全行业从事管理、保安、保洁、维修、绿化养护等人员近20万人。全行业企业数量庞大,但绝大部分企业的服务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许多从业人员缺少系统的职业培训,服务技能弱;物业管理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完全形成;行业的自律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物业管理的行业监管有待加强。

  《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强化上海物业管理行业自律机制;建立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评估体系;实施物业管理品牌企业战略;培育与物业服务相配套的专业化市场,逐步推行物业服务管理与作业分离的运作模式;包括刚才提到的试点探索无人管理小区业主自我服务和直接委托专业企业服务相结合的物业服务模式。

  刚才说到推出对物业服务的考核评估体系,普通市民百姓能够得到什么好处?我觉得物业服务规范了、质量提高了,最直接得益的毫无疑问就是市民百姓。因此,为了提高市民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本市已开始实施物业管理公众满意度季度测评制度,将满意度测评结果与住宅小区经理考核、物业管理项目评优、物业管理招投标等挂钩,不断提升社会、市民的满意度,提升行业的社会声誉。

  最近,市房地部门联合市文明办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本市居住物业公众满意度进行测评,并向社会公布了排名前100位的物业管理企业名单,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此举对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提高品牌意识和竞争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使市民百姓真正得益、真正放心、真正得到实惠。谢谢。

  6、《上海证券报》:关于沪杭磁悬浮,上个星期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受理上海磁悬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想了解磁悬浮项目目前进展如何?环保总局受理报告对这个项目的进展会不会有影响?另外上海市政府对环保总局的表态有什么回应?
  
  焦扬:关于这个问题我没有更新的信息可以披露,我在之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已经回答过,沪杭磁浮工程上海段正在进行一些前期工作,前期工作中包括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磁悬浮交通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总局已受理了有关报告。
  
  7、《东方早报》: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夏季用电高峰马上就要到了,我想了解市政府对今夏用电保障方面的举措。另外一个问题,我们之前报道了陆家嘴环路要造人行天桥,也引起了一些市民的讨论。我想了解一下陆家嘴环路的天桥目前进展情况,是处于施工阶段还是在论证?另外对于天桥可能影响陆家嘴景观的意见,政府部门如何看待?
  
  焦扬:上一次发布会上,我已经对上海今夏供电情况作了介绍,记者仍然关心,因为有关用电、用水、防汛等都是对上海城市运行能力的一个考验,也历来为市民所关注。关于供电情况我再择其要而介绍。上海今年电网最高负荷需求预计2100万千瓦,极端情况下最高负荷需求可能达到或者超过2150万千瓦,电力供需基本没有缺口;但是不排除极端情况下局部地区可能出现缺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尽力确保现有发电机组安全、稳发满发,确保电力供应能力,加大节电节能力度,合理实施有序用电预案,继续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并做好应对灾害性天气和事故的预案。上一次的新闻发布会我已详细介绍,记者可上网查阅。

  这里我们还是要强调的是节电节能。上海生活水平在提高,对于生活质量的需求也在提高,因此用电量大大增加。本市现在峰谷差已较小,白天企业生产和晚上家庭用电都比以往有所增加。希望通过各位记者的文字、声音、镜头,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节电节能,不仅要把这项工作切实提到各级政府的议程上,也希望广大市民把节电节能提到每一个家庭的议事日程上。上海出了一本小册子叫《居民节能36计》,介绍了一些居家节能的小技巧,也希望通过媒体的宣传使市民自觉实践。另外,本市仍然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节电,积极推进楼宇节电,比如按照室内温度不低于26度为标准,希望全社会提高节电节能意识,自觉配合、自觉实践。

  刚才记者问的第二个问题,这个情况我们向浦东新区有关部门作了了解。随着陆家嘴地区的发展,人车不能分流、楼宇之间通达性较差等问题日渐突出,因此建设连廊系统有其必要性。为此,2006年浦东新区邀请了国际上三家公司进行了连廊建筑方案的设计。设计方案尚在论证中,目前正在进行基础勘探等工作。不过据我们了解,论证方案是考虑到这样几项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原则,二层连廊的设计方便人行、线路便捷,同时充分满足城市的综合功能。二是城市美观原则,陆家嘴中心区是具有国际影响的商务旅游地区,因此连廊的设计考虑了地区城市景观,做到与周边建筑相协调。三是经济性原则,在满足舒适、美观的前提下认真考虑建设造价、施工可行性、管理方便等方面的经济原则。

  8、《新加坡联合早报》:谢谢发言人,我有三个问题。一个是有关物业管理的,不知道噪音管理是否在物业管理的范围之内?第二个问题还是关于沪杭磁悬浮建设,我们注意到房地资源局收回有关地块的公告,也听说一些地段的动拆迁,这是否表明项目建设已实质启动?第三个问题,听说原先在崇明岛上有计划要建一个试车项目,要建一个大规模的试车场供新车试车用,据说现在这个项目要停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焦扬:噪音管理并没有纳入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噪音管理在本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里有明确指标,同时本市有一些具体措施,比如在一定区域内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法鸣喇叭,其目的是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降低噪音影响,保护市民的身体健康,而这些并不列入住宅小区管理范围之内。

  第二个问题,磁悬浮还是处于前期准备阶段,目前工作都是为前期工作做准备。

  第三个问题,你所说的情况我没有听说,有关产业发展的问题建议向市经委了解。
  
  9、《新闻午报》,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本市社会管理社会公众平均满意度水平在什么样的水平?第二个来沪的很多求职学生采用的求职旅社,这是一个群租的方式。我们在整治过程中对这种群租有什么人性化的安排?
  
  焦扬:关于满意度水平方面的具体情况,我们可以帮您向房地部门作具体了解。满意度季度测评要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评估体系,作为《三年行动计划》重要组成部分是明确的。以前可能不是每一个物业小区都有这样的一个满意度季度测评,今后我们会从机制、体制入手,把这个制度建立起来。

  关于您说的所谓“求职旅社”,这肯定是一种不正规的称呼,如果所谓“求职旅社”设在居住小区内,这就涉及到“居改非”或“群租”等问题,要全面审视。所谓“求职旅社”虽然符合社会上某一部分人的需求,但是我们必须以为广大市民创造和谐的住居生活环境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切实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区和谐,要坚持属地管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消除“群租”带来的隐患。
  
  10:《马来西亚》:发言人您好,我想了解一下,上海市对于居住在优秀历史建筑里的居民有什么特别的小区管理方案吗?谢谢。
  
  焦扬:对于优秀历史建筑的管理,上海市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区别于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很多优秀历史建筑是不允许出售的,对于这些居民居住的管理,市政府和房地资源部门有专门的管理方案,并不是我们今天所发布的三年行动计划所涵盖的。对于优秀历史建筑,不允许随意改建、翻建,必须由相关部门经过适当程序批准对它进行修缮和维护,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在会后为您提供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办法。

  11、《解放日报》:我想问一个比较普通的问题,“群租”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几人以上算是群租,有一个什么样的说法?另外一个问题“群租”现象触犯了哪些法律规定呢?请发言人介绍一下?
  
  焦扬:房地资源部门的同志今天也在现场,严格的“群租”定义可以请教他们。我们现在讲的“群租”是指没有足够的安全设施、没有足够的生活的空间,以盈利为目的,不能够对居住人实行安全人身保障的一种现象,这个现象也是近年来所发生的。

  媒体和群众之所以对解决“群租”的呼声很高,是因为“群租”带来的不安全因素相当大,有很多不安全隐患,近期接连发生的事故都是由于“群租”引起的,比如上下搭铺,乱拉线路,电线老化裸露,没有足够的消防设施等,甚至还有很多房屋是达不到出租资质要求的。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有很多,比如房屋租赁规定、卫生、消防、治安等都有专门要求,“群租”达不到这些要求,不能保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和社区安全等。
  
  12、《时代报》:非常感谢发言人。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我们知道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一大主旨是由原来的房地部门一家管一个小区,现在改为20个部门一起管,今后如果小区居民遇到问题到底应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是不是有一个便捷的途径来指导投诉或者说解决问题?第二个是如何避免各个部门推诿扯皮的现象,目前有没有制订专门的措施?谢谢。
  
  焦扬:首先,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进一步理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体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单位在住宅小区中的管理职责。市政府根据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实际情况,将区(县)政府、房地、城管执法等20个主要部门和单位的管理职责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的职责》中予以明确,并作为《三年行动计划》的附件一并发布。20个部门都有很清楚的责任分工。刚才我说有两条热线,12319城建热线、962121房地热线可以连通,有问题打一个电话可以在后台整合信息,这样可以更好的服务群众。

  至于如何避免部门相互之间推诿扯皮的现象?我们是从机制、体制上入手,市、区县两级政府都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市一级的联席会议由分管市领导作为第一召集人,市政府的分管副秘书长作为召集人,区一级的也是这样的模式。之所以建立这样的联席会议制度,就是为了防止推诿扯皮,有问题不能解决这样的一种行为。另外还要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使综合管理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法制、机制和体制的建设,可以避免您说的互相推诿和扯皮的现象。
  
  13、《文汇报》:有两个问题是关于三年行动计划的,一个是我看到其中我们非常强调一个专业化市场的培育,比如说物业服务管理与作业分离的运作模式,能不能解释一下这个模式?另外我们讲到专业化市场的培育,包括刚才讲有20万大军的从业人员队伍,因为涉及到维修、保安、保洁等等各个方面,是不是今后专业养护公司、专业的保安公司也会介入到物业管理过程当中?还有我们讲到维修资金管理上面,目前上海据我所知已经出现了相当一部分的住宅,尤其是老式住宅维修基金根本不够使用的情况,房屋根本修不起,想问一下对这方面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措施?
  
  焦扬:记者注意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问题。物业服务管理与作业分离的运作模式是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可以充分发挥保安、保洁、绿化、维修等服务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特长,为业主提供较高质量的“管家式服务”,并可以降低物业服务成本。因此,有必要逐步推行物业服务管理与作业分离的运作模式。实行物业服务管理与作业分离的运作模式后,业主不必记很多相关部门的报修电话,因为这些部门和物业有一个契约关系,你只要跟物业提出一个服务的需求,物业就会帮你联系,提供专业的服务。这个模式目前正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和试点之中。争取年内出方案,明年开始试点和启动。

  刚才说到资金问题,为了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三年内市、区(县)两级政府、区房地集团和相关业主要筹措相应资金,投入旧住房综合改造、直管公房全项目维修、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物业管理应急反映等方面。可以说,市政府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
  
  14、《证券时报》:谢谢发言人,我想请问在抑制“群租”现象综合治理过程中,如何保证城市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谢谢。
  
  焦扬:我在回答之前几位记者提问时已经讲到过这个问题,治理“群租”既要确保安全、使之纳入规范化的管理,又要考虑到城市的需求。上海市有房屋租赁专项管理规定,《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规定未必涵盖所有领域、各个方面,但是其他领域也有专项管理规定可供遵循,而且房屋租赁管理所涉及的对象也并不能简单地说是哪一个群体。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群租”造成了很多安全方面的隐患,因此对这些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要首先讲清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力满足各方面不同层次的需求。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各位记者。

 

 
[责任编辑:吴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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